湖北四地基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06.11.2019  22:10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6日电 (全皓然)11月4日,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签暨启动仪式在湖北沙洋县检察院举行。长湖沿线沙洋县、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四地基层检察院分管领导及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参加本次会签暨启动仪式。

  会上,四地检察机关负责人共同签发了《关于建立跨区域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先后表态发言,与会人员充分肯定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和前瞻性,高度认同该机制确立的协作原则、范围、方式,一致表示将积极落实《意见》内容,通过跨区域协作公益诉讼,共同保护长湖湿地环境。同时,四地检察机关就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交流,对公益诉讼办案中所遇到的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损害鉴定等多个方面实际问题及对策进行了研讨。

  沙洋县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贤双表示,长湖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跨区域协作永远在路上,沙洋县检察院将与长湖沿岸其他检察机关团结共事、真诚合作、共同努力、多赢共赢,实现长湖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突破性发展。

  沙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龙出席本次会议并讲话。赵龙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湖湿地环境污染严重,生态保护和治理刻不容缓,希望四地检察机关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沿岸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要。

  据了解,长湖地处荆门市沙洋县、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和潜江市境内,总面积157.5平方千米。是湖北省三大湖泊之一,其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且在动植物区系、分布以及生态系统的结构上都极具代表性,具有重要的保护和科研价值。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将有助于长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的提升。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