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诈骗“保证金” 购房退税诈骗团伙三人落网

02.11.2016  21:05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日电 (王厅 邵峰)“房管局”来电通知退还购房税款,“国税局退税中心工作人员”称要缴纳保证金。日前,警方打掉一个以购房可享受国家退税政策为由实施电信诈骗的团伙,抓获嫌疑人3人。

  “您好,是张女士吗,我是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您是不是今年3月份在鄂州城区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现在国家政策调整,你购的这套房产可以退还税款。”6月2日9时许,家住鄂州市泽林镇的张女士在家里接到了一自称房管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

  “对方不仅知道我的姓名,还知道我买房子的时间、户型、面积,所以我起初就信以为真了,”张女士回忆,对方称当天是办理退税款的最后一天,要其抓紧时间与“国税局退税中心的杨主任”联系并办理登记,随后对方热情地告知“杨主任”的电话。

  张女士拨通了“杨主任”的电话,对方核实了她的业主身份后,告知可以办理房产退税,但要求张女士向指定账户转入保证金,称之后会与退税款一起返还到客户的账户。于是张女士按照“杨主任”要求,向对方银行账户打去6000余元保证金,可之后张女士发现自己联系不上“杨主任”及“房管局工作人员”,意识到被骗后,张女士立即向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泽林派出所报案。

  泽林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张女士家里了解情况,并告诉张女士,这是典型的“房产退税电信诈骗”,通过张女士的汇款流向,泽林派出所民警展开调查,并将该案的相关信息通报上级公安机关,与此同时通过公安网络平台将此案信息发布给各地警方。

  今年下半年以来,福建省三明市接连发生多起电信诈骗案,嫌疑人以购买房产可享受国家购房退税政策为由,拨打当地新购房者电话,让购房者持银行卡到自动柜员机上缴纳保证金。

  结合张女士及其它已经掌握的大量受害者提供的线索,经侦查,福建三明警方最终确定嫌疑人为福建籍人员,并于近日将藏身于福建某出租屋的嫌疑人洪某、陈某、王某抓获,并现场查获大量手机。

  警方提醒,根据规定,凡符合国家购房退税条件的,必须由纳税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地方税务部门的相关业务窗口,进行现场办理,不可能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银、ATM机等远程操作的方式办理。接到办理退税、发放补贴、冻结资金等陌生来电或短信,特别是涉及银行转账、汇款等业务时,无论什么借口都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