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的通知

20.01.2015  19:27

办机关、直属单位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会、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大力推动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党支部,进一步提高省扶贫办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推动“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鄂直工文〔2014〕5号)精神,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中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队伍强。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一岗双责”落实。党员理想信念坚定,能力素质过硬,作风清廉务实,政治纪律严明,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二)制度机制强。坚持从严治党,严格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坚持党务公开,发扬基层民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三)学用结合强。学习理念先进,学习氛围深厚,学习重点突出,学习方法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思路、工作水平和决策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四)改革创新强。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敢于责任担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品牌,积极投身改革、促进科学发展。

  (五)服务效能强。坚持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依法履职尽责,确保政令畅通。党员清廉为官、事业有为,服务意识牢、服务能力强、服务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评价好。

  (六)示范带动强。工作业绩名列前茅,业务水平行业领先,急难任务完成出色,典型经验可学可用,辐射带动效应明显,在扶贫系统走前头、当标杆、作表率。

  二、评选办法

  各支部要按照“红旗党支部”创建的主要内容和标准,结合实际,针对各自特点,组织开展好评选创建工作。办党组将在各支部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一个党支部参加省直机关“红旗党支部”的评选。

  三、创建要求

  办党组把抓好党建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职责,加强对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组织领导,抓在手上,抓在平时,抓住关键,做好专题研究和经常性指导工作。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务实抓党建”的理念,始终着眼于抓基层、强基础,注重在结合、渗透、融合上做文章,实现党务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互相促进,互为检验,把党支部建设成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成党员之家、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之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心骨,努力打造一批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的党支部。

  

  

  

   机关党委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