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司机”实习期满差四天 酒驾被查驾驶证注销

08.09.2016  16:37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8日电 (王帅 汪野 卢贻斌)“我五十多岁好不容易才考了一个驾驶证,原本还有四天实习期满,谁知道架不住朋友劝,喝了几口早酒,这不才开车上路就被你们交警捉住了,驾驶证也被注销了,我可真是后悔死了!”9月5日,湖北石首市公安局交警江北中队民警在上路执勤中查获一起酒驾行为,违法行为人捶胸顿足道。

  9月5日上午,石首市公安局交警江北中队交警上路开展“2016荆州平安使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小车司机于小林(化名,男,52岁)手持“C1”驾驶证,领证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离实习期满仅剩4天。该车尾部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特別是驾驶员面色红润且满口酒气,有酒驾嫌疑。民警遂对于小林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为52  mg/100ml属饮酒驾驶。于小林称喝了早酒,以为交警不会在上午就测酒驾,所以怀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谁知被查个正着。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俗称最严新交规)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也就是说,年过半百的于小林若想取回驾照,必须到车管部门重新参加驾考。

  目前,于小林已受到被罚款2000元,记12分、注销实习期驾驶证的处罚。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