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残联为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发放居家护理补贴

27.10.2014  17:52


为了切实帮助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解决困难和问题,逐步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负担,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决定为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补贴,并将其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内容。新洲区已经对该项政策补贴对象发放了三个季度的居家护理补贴。

该项政策要求补助对象是本区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类别为精神、智力残疾一、二级的残疾人,已经享受政府购买居家服务(含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护理服务)或各类托养服务的残疾人,不再享受此项居家护理补贴;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实行定额发放,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补贴,从2014年元月起执行。

新洲区残联2014年在全区开展了调查,全面掌握了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基本信息,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了申办、审核和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做到了应补尽补;截至目前,已有4581人享受该政策,共计发放资金412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