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工会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7.12.2016  12:3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要求,帮助全省困难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两节送温暖的通知》精神,省总工会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职工服务这一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政策措施;通过走访、帮扶、慰问等关爱活动,进一步推进工会精准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为困难职工排扰解难,引领全省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为实现“十三五”奋斗目标作出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2月11日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走访、座谈会、宣讲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重大意义。引领广大职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三五”奋斗目标上来,带领广大职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二)着力推动制度保障落实。各级工会要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家庭,了解和掌握近年来党和国家制定的关于就业创业、工资收入、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一系列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对落实政策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办法报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推动落实,发挥制度保障的应有作用。

(三)全面覆盖建档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要充分运用2016年“三万”活动成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比对,发挥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的作用,对建档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要实现“送温暖”活动全覆盖。要通过对建档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家庭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和困难劳模的实际情况,优化帮扶措施,一户一策制定帮扶计划,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省总工会将在2017年元旦之后,组成送温暖工作组赴各地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地总工会也要按照省总的要求和部署,组织开展对劳模、一线职工和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

(四)关爱重点帮扶对象。一是重点关注农民工。要加强对欠薪问题的预警和监控,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重点行业、区域、企业,及时发现欠薪隐患。要与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继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着力治理企业拖欠工资和欠薪逃匿等问题,确保广大农民工返乡前及时足额拿到工资。继续做好“两节”期间农民工返乡返岗工作,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春风行动”,鼓励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二是突出做好受灾职工群众的“送温暖”工作。今年入夏以来,我省多地遭受洪涝灾害。各地工会要深入调查,集中做好受灾职工群众、受灾企业的走访慰问,对受灾地区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保障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鼓励受灾职工和企业重整信心,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三是要帮助解决去产能企业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对淘汰落实产能关停的企业,要进行走访慰问,对暂时失业的困难职工,要积极实施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贷款等帮扶行动。对部分困难职工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加强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财政支持配套送温暖资金,同时,要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广泛筹集送温暖资金。要引导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送温暖活动,发挥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社会化帮扶大格局。

(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充分运用工会的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积极主动与社会主流媒体加强联系和合作,挖掘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要重点宣传基层工会和工会干部在送温暖活动中为困难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典型事例;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三)规范使用帮扶资金。2017年下拨到各地、各单位的“两节”送温暖资金是中央和省财政的专项帮扶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反规定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严肃处理。各级工会要按照“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使用资金。工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编制好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指导和检查,经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帮扶资金。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深入企业,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多到老少边穷、受灾地区去,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各基层工会、企业工会要认真倾听职工诉求,切实通过送温暖活动掌握职工需求、了解职工期盼,想方设法帮助基层和职工化解矛盾、解决困难。严禁以送温暖活动名义乱发职工福利。各级职工服务中心“12351”热线电话在节假日期间制定值班制度,确保职工服务热线畅通。

(五)认真做好送温暖活动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于2017年2月5日前将送温暖活动报告及《工会送温暖活动统计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报省总生活保障部。

联系电话:88736050、88738053

 

附件:

1.2017年工会送温暖统计表

2.2016年度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工作统计表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

 

2017年工会送温暖统计表、2016年度职工服务中心工作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