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民政部门出台养老服务业改革新政

31.05.2016  06:14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麟、通讯员程良波、杨志军)昨悉,省民政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通知》,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激发民办养老机构活力,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据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乡养老机构达2572个,养老床位总数只有28万张,离千余万人的养老需求相差甚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必须着力培育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促其做大做强。
  据介绍,此次养老服务业改革新政重点是要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创新,让公办养老机构回归社会兜底功能,重点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原则上不再集中代养不属于政府托底保障范围的社会老人。
  新建面向社会代养老人的公办养老机构一律实行公建民营。民政部门鼓励支持引进专业化、品牌化的养老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以托管或连锁方式开展公建民营改革。鼓励引导公办养老机构员工通过登记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公司制企业,承接机构日常运营和服务外包项目。
  暂不具备公建民营改革条件的地方,要创新服务供给方式,采取单项服务外包、专项服务合作等方式,面向社会力量购买诸如社会工作、配餐送餐、卫生保洁、医疗护理等服务,分项目、分步骤地使用社会优质服务资源,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参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运营补贴,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承担部分托底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