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11.04.2016  11:40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  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8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明确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各地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将密切配合,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在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应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内设医疗机构为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的养老机构,应向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申请设置和执业登记。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在受理设置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是否同意设置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