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生活一个月新娘玩失踪 新郎讨要10万元彩礼

18.12.2015  12:36

  邻居牵线搭桥介绍对象,男子给了女方10万元彩礼。可婚后生活了仅一个月,新娘却突然失踪,这10万元彩礼该不该退?在老河口法院调解下,这起婚约财产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今年2月12日,老河口男子李某经邻居介绍认识了女子杜某。双方了解几天后,定于2月26日结婚。按照农村习俗,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彩礼钱以示定婚。

  2月23日,在媒人家里,李某分别给了杜某父母共计10万元彩礼。同时,李某还花费1.85万元给杜某购置了手镯、戒指等金饰。当月26日,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杜某购置了电冰箱、电视机、电动车、床上用品等作为嫁妆。婚后双方一直未登记领证。

  3月底,杜某因手机出现问题,要求李某为其购买一部新手机,李某不同意,双方为此闹起矛盾。当天,杜某为此离家出走,李某多方打听联系不上。后李某多次找杜某父母要求返还彩礼未果。今年7月,李某将杜某及其父母诉至老河口市法院,要求返还彩礼10万元及手镯、戒指等金饰。

  本月16日,经仙人渡法庭调解,李某与杜某及其父母达成一致协议:杜某及其父母支付李某7万元;杜某陪嫁物品(电冰箱、电动车等)归李某所有。

   返还彩礼仅限3种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