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人 十堰市看守所“监所图书馆”带来新变化

17.07.2017  23:00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17日电 (孔令学 )“报告,我想看《合同法》的内容,请帮我借这本书。”日前,在十堰市看守所某监室,一女性在押人员向管教民警陈慧珍提出借阅书籍的要求。自十堰市看守所建成“监所图书馆”以来,每天上午1个小时的阅读时间,成为在押人员最盼望的“黄金一小时”。

  以往,在押人员除了放风和每日集中看新闻联播时间以外,大部分时间就是“两眼望白墙、并排‘干瞪眼’”,甚至还有的在押人员相互“交流”违法“心得”,导致监室“负能量”较重。十堰市看守所通过研究,决定通过组织在押人员学习的方式,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学习法律知识、专业技能方面,用书籍充实在押人员的精神世界,引导他们通过阅读来自我反省、接受管教、学习技能、思考人生,以实现“以文化人”的目的。

  此前,十堰市纪委已将十堰市看守所做为警示教育基地,多次组织各级党政干部及家属走进市看守所,当面聆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进行廉政教育。在一次实地调研中,十堰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刘洋了解到看守所建立监所图书室的愿望,认为这也是看守所丰富管教手段的一次有益探索,对此做法予以大力支持。在刘洋的联系推动下,十堰市图书馆在看守所建立“十堰市中心图书馆看守所分馆”,并调配12000余册图书,类别包括法律、种植养殖技术、推拿按摩技术、文学、史书类等。看守所分馆借阅系统与十堰市图书馆管理系统联网,以便于及时掌握看守所图书借阅情况,并根据在押人员的借阅习惯适时调整图书内容。

  为了激发在押人员借阅书籍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看守所要求管教民警每周组织在押人员撰写读书体会、谈读后感,定期评选“监室学习标兵”,并对学习积极者从生活上给予一定的奖励。

  经过一个月的读书体验,大部分在押人员表现出了对法律知识、种植养殖技术的渴望,还有的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中解析的做人处事道理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通过每日一小时的阅读,管教民警明显感觉到在押人员发生着积极的变化。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