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捐赠公告 (2)

07.07.2016  03:37

    为方便社会各界奉献爱心,省民政厅开通以下四途径接收救灾捐款工作:

  一、到银行柜台捐赠:通过转账、汇款或存入现金方式到任一家银行柜台进行捐赠(收款人:湖北省减灾备灾中心,账号:421 864 546 018 000 445 56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请在转(汇)账栏注明:救灾捐款,银行免收任何手续费

  二、通过网银转账捐赠:通过网银或手机银行转账进行捐赠(收款人:湖北省减灾备灾中心,账号:421 864 546 018 000 445 56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卓刀泉支行),请在转账栏注明:救灾捐款

  三、通过邮局汇款捐赠:通过邮局汇款方式进行捐赠(收款人:湖北省减灾备灾中心),请在汇款栏注明:救灾捐款

  四、到指定现场捐赠: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省减灾备灾中心一楼大厅)

  捐款成功后,请您将捐赠人、捐款金额、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通过捐款现场电话50657077(8:00——21:00)或捐赠热线50657137(8:00—21:00)/50657001(21:00——8:00)告诉工作人员,我们将通过邮寄方式将捐赠票据邮寄给您。

  

                 湖北省民政厅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