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等12部门出台政策 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01.06.2017  21:17

  为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民政部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2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有效增加供给总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质升级,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通知》指出,要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整理和信息收集工作,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摸清底数和相关环境信息,建立台账,形成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储备库。有条件的地方,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可由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收回,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等模式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原则上可将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等房产改建成养老机构,将街道、乡镇闲置的办公楼等房产改建成社区养老院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将闲置学校等房产改建成农村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或幸福院。 

  《通知》强调,各地要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各负其责的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工作专班,形成部门协作,密切配合,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对照闲置社会资源清单,结合本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床位增长及分布情况,坚持需求导向,立足弥补短板,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闲置资源利用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相关工作程序和政策要求,探索将闲置资源逐步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民政厅福慈处) 

湖北日报:夕阳红似火 晚霞映红天---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巡礼
    湖北日报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省于1998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7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8.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