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夕阳红似火 晚霞映红天---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巡礼

15.06.2017  13:29
        湖北日报讯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省于1998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始终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07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8.2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6.7%)1.52个百分点。近年来,全省老龄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及“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着力打基础、谋长远,抓改革、促创新,促进全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机制,发展老龄事业摆在重要地位 

        省委、省政府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将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老龄问题,亲自参与老龄工作调查研究,科学谋划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为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全省老龄工作作出明确批示。省委、省政府领导每年深入基层、深入困难老年人家中,与老年人拉家常,嘘寒问暖,帮助老年人排忧解难,为老年人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我省于2011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获评当年全国“十大老龄新闻”,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等等,为加强老龄工作和发展老龄事业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法律保障。 

        省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老龄委主任,分管副省长任老龄委常务副主任,省直34个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湖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主管全省老龄工作。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凝聚合力,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省政府每年都与省老龄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省老龄办从2016年起,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老龄办年度全面工作落实情况实行积分制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市州人民政府,以此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督促市州政府更加重视支持老龄工作,在全省老龄系统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新局面。 

        顺民意,老年社会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2年上调,到2016年末,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444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每人每月7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年人均7402元和7294元。 

        全力推动高龄津贴制度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年累计发放资金约7.47亿元,惠及全省160多万高龄老人。 

        老年优待政策普遍落实。狠抓督办,促进各项老年优待政策在市、州层面得到全面落实,全省60%以上的县(市)落实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的优待政策,部分景区、景点和文化活动场馆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票价全免,全省累计免费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150多万张。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省、市、县三级共建有法律援助机构117个,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有1351个,形成四级老年人维权网络。 

        贴民心,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2013年至2015年,省政府连续三年将“支持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和“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省级财政先后投入资金近10亿元,资助全省499所农村福利院进行危房改造,支持全省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仅2016年,全省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1万张。截至2016年末,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919家,养老床位总数32.9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1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367家,养老床位16.2万张;民办养老机构552家,床位9.4万张。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497个,床位2.08万张;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9864个,床位5.19万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运行规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为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增强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我省自2014年开展“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以来,共有32个社区荣获湖北省“老年宜居社区”称号。 

  营氛围,敬老爱老养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全力营造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老龄办于2015年4月至2016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首届“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创建活动。经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创建推荐,逐级评审、公示、审批,2016年11月25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首届“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的通报》,对20个湖北省“敬老模范集体”进行了通报表彰。这是我省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的老龄工作项目,也是经中央批准我省开展的154个表彰项目之一,受到了全国老龄办的充分肯定,并在2017全国老龄办主任会上作了典型发言。我省积极参加全国老龄委组织的“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先后有104个集体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有78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通过开展先进模范创建活动,老龄政策法规得到进一步宣传贯彻,敬老养老助老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涉老部门服务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每年10月份,我省均开展以“敬老爱老、全民行动,孝行荆楚、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敬老月”活动。据统计,每年“敬老月”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老龄工作部门累计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八路、高龄贫困空巢失能老年人约20万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折款近千万元。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播放“敬老月”相关新闻6万多条,室内外电子屏600多块滚动播放敬老宣传标语,张贴敬老宣传标语60万多幅,在全省上下营造了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为弘扬孝文化,传播正能量,省老龄办从2013年起,历时3年时间,精心筹划、创作,邀请国家一级作词家作词、一级作曲家作曲,倾力打造出一首敬老歌曲——《天下父母情》。其歌词简朴、旋律优美,朗朗上口,今年2月份在中央电视台首播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省将联合主流媒体在全社会掀起传唱敬老歌曲《天下父母情》的热潮。 

        定目标,“十三五”老龄事业描绘新蓝图 

        5月19日,省政府印发了《湖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了一揽子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描绘了“十三五”老龄事业新蓝图。 

        到2020年,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不低于95%,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机构养老和社区日间照料床位新建、改扩建12万张以上,各类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的30%以上。大力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期末,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老年宜居社区。所有县(市、区)建有功能齐全、具备一定规模、适合老年人健身的体育活动中心,所有乡镇、街道建有规模适当的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老年人的健身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教育新格局,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老年人社会参与率稳步提升,城乡社区协会覆盖率达到90%以上,85%以上的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服务对象,老年志愿者数量超过老年人口的15%。促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创造老龄产业发展的有效刚性需求,科技助老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初步建立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互联网+”,实现80%的街道、60%的社区接入“互联网+”云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发展战略,也是一项长期工程。“十三五”时期,我省老龄系统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久久为功,用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着力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着力加强老年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努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彭文洁  张泽文)(载于2017年6月15日湖北日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