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持休闲店女子案:持刀男妄想症发作犯非法拘禁罪

28.07.2016  12:35

  男子持刀挟持路边休闲店内女店员,与警员对峙5小时最终缴械受擒(本报去年4月14日报道)。去年发生在汉阳的这起挟持案,昨日经汉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后事实廓清,作案男子陈某因涉毒致妄想症发作,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入狱1年2个月。

  去年4月13日上午6时许,陈某突然窜进汉阳区永丰路一休闲店内,持刀大喊“我被追杀,要寻求保护”,令店内人员惊悚向店外逃。一名吴姓女店员被陈某抓住,控制在一个小包间内。大批警员赶来,陈某挟持女人质与警方对峙,直到下午1时许,陈某才听从警方劝说释放女店员,走出包间受擒。陈某事后向警方交待,他感觉这六七年来手机被监控,被人追杀,“当天我看到一辆客车上有人拿枪对准我,才冲进店内寻求保护。

  经法医鉴定,陈某作案时受妄想症支配,符合“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