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

26.09.2014  11:28

  9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首次明确了武汉的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地位。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和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意见》要求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重点实施荆江河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快宜昌—安庆段(“645”工程)航道模型试验研究,提升九江、黄石、荆州、宜昌等港口建设。以航运中心和主要港口为重点,加快铁路、高等级公路与重要港区的连接线建设。《意见》明确,武汉为14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强化武汉航空区域枢纽功能。在产业转型升级上,要求发挥武汉东湖自主示范区的引领作用,支持武汉成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骨干节点;培育发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以武汉、长沙、南昌为中心的“三角形、放射状”城际交通网络,优化提升武汉城市圈辐射带动功能,开展武汉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中部地区现代服务业中心。(雷闯)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
湖北省档案馆关于实体档案暂停提供利用的公告
尊敬的利用者: 省档案馆正在开展库房档案调整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