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借卖烧纸暗地兜售2挂鞭 拘留所里过大年

24.01.2017  00:39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3日电 (龙轩)全市禁鞭工作开展以来,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对涉鞭违规行为坚持实行“零容忍”,在1月17日从严打处2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经营户后,于1月22日再次查获1名以卖黄纸、香为掩护,非法销售鞭炮的违法人员,并按上限处罚对其顶格处理。违法人员将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1月22日11时许,民警在位于中心城区的一香行进行暗访时发现店主王某(化名,女,50多岁,荆门人)正在悄悄地与人进行2封鞭炮的售卖交易,遂进店开展例行检查,又在柜台下隐蔽处查获2封鞭炮。随后,民警按规定将4封鞭炮扣押,并将王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经询问,王某如实交待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日售卖给熟人的违法事实。最后,王某依法被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送拘留所执行。

  在此,龙泉警方提醒:春节将至,公安机关将会春节不休,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好禁鞭持久战。希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同时,也告诫各位商贩们,切莫因牟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碰触违法高压线。一旦被查获,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