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省直部门齐力抗灾保发展

26.07.2016  14:39
农村新报讯  记者方桐  实习生陈铜  通讯员张宗亮
  当前,我省已进入防汛救灾和恢复重建关键时期。21日召开的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省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实现抗洪保安全、抗灾保发展目标,积极表态、建言,坚定了救灾信心,回应了社会关切。
  交通厅:
  9月底前保基本出行
  据介绍,今年我省多轮强降雨累计造成农村公路交通中断1592处/1082条,累计损毁桥梁1263座,直接经济损失达32.1亿元。
  省交通厅负责人介绍,为高效有序推进交通恢复重建工作,该厅制定了恢复重建专项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应急抢通任务,保证人民群众出行基本要求;2017年春节前后,完成路基及防护、涵洞、排水工程等基础性修复,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畅通出行;2017年上半年以前,全面完成路面和桥梁重建工程,保障人民群众快捷出行。
  交通运输部杨传堂部长充分肯定湖北交通部门抗洪抢险工作,同时承诺今年安排我省应急抢通专项资金1400万元,农村公路以建代恢复专项资金1亿元。
  水利厅:
  九大举措补短板
  目前,我省防汛抗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但洪涝灾害暴露出我省防洪排涝工程体系还不完备,水利基础设施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还不足等问题。
  省水利厅负责人介绍,正着手从九个方面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修复涉及保生活的农村饮水工程等水毁设施,立刻修复涉及保生产的“五小”等水利设施,不能立刻修复的,结合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统筹谋划解决;争取汛后启动长江干堤险段崩岸治理,年底完工;争取年底实施梁子湖区、斧头湖区、四湖地区、童家湖区、杜家台分蓄洪区和天门沉湖等重点易涝地区排涝工程建设;力争荆南四河、汉江等17条已纳入国家总体规划的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列入明年中央投资计划实施,争取明年完成已纳入国家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的43个未开工项目的建设任务;力争明年对受灾严重的五大湖泊及重点中型湖泊(紧邻城区)实施综合治理;规划开展大中型城市骨干排水渠道、调蓄水面及外排泵站治理工作;汛后启动1180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尽早启动建设列入《湖北省重点山洪沟名录》未开工的59条重点山洪沟项目;对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突出抓好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和重点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力争早实施早见效;及时开展水文测报设施水毁修复,全面提升防汛基础工作水平和能力。
  民政厅:
  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
  当前,确保受灾群众有热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病能及时医治,并尽快恢复重建和生产,成为当务之急。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该厅先后向灾区紧急下拨救灾应急资金3.33亿元,紧急调运16.85万件(床)救灾物资;争取民政部下拨救灾资金2.66亿元,救灾物资5.5万件(床)。18日,联合多个部门举办2016湖北省抗洪赈灾新闻大直播活动,截至19日,累计接受捐款捐物3510.07万元。此外,该厅还草拟了《湖北省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指导意见(代拟稿)》、《关于切实加强受灾人员集中安置场所管理的通知(代拟稿)》、《关于全省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实施的意见(代拟稿)》,建议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教育厅:
  救助严重受灾学生  确保秋季开学
  截止21日10时,全省共有17个州市92个县市2379所中小学及16所高校报告不同程度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2.7亿元。教育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
  省教育厅负责人介绍,将指导各地优先将因灾返贫家庭学生纳入国家现行政策资助之列。同时,从武烟集团捐助的资金中调剂500万,对家庭受灾特别严重的学生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共资助学生1000人;积极协调争取将重灾家庭学生纳入泛海基金助学计划,对今年考入本科高校的重灾家庭学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资助,确保学生不因灾失学。
  此外,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秋季正常开学,该厅统筹落实省级救灾专项资金2000万元,并积极争取教育部尽早落实救灾资金3000万元;调剂1亿元左右建设项目资金向灾情较重县市倾斜,根据灾情每县倾斜500-800万元左右;支持各地优先将受灾学校的相关建设项目纳入支持范围。
  国土厅:
  灾后重建项目用地应保尽保
  经初步统计,入汛以来,全省共发生地质灾害1102起,共造成20人死亡(失踪)、12人受伤;已造成灾毁耕地面积537万亩,已建、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单体工程损毁24000处,直接经济损失约45亿元。
  省国土厅负责人介绍,该厅已紧急制定服务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并项目化清单化;已将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1.16亿元全部下拨用于救灾;已紧急请示国土资源部追加2.6亿元地灾防治资金;已组织50余个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生产自救。下一步,将围绕“灾毁耕地复垦整理、地灾恢复治理、灾后重建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三大任务,举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之力服务灾后重建工作。
  粮食局:
  抓紧收购夏粮  拟托市收购早稻
  持续的强降雨和洪涝灾害,影响了小麦质量和收购进度,还威胁到即将开始的早稻收割与收购工作。
  省粮食局负责人介绍,为方便农民售粮,减少受灾损失,该局一方面进一步做好小麦托市收购,积极帮助农民开展整理,提高达标小麦比例;采取预先验质等手段,降低农民交售退车率和排队等待时间;对襄阳等托市收购量大的地区,根据农民售粮需要及时增加收购库点。另一方面,迅速提请省政府批准受灾小麦的专项收购,对超标小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政策,拟在7月底前启动我省早稻托市收购,在9月底启动中晚稻托市收购。
  此外,该局紧急安排3800万元专项资金,为120个中心粮库配备清理输送设备190套,提高稻谷达标比例。会同省财政厅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5285万元,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受灾粮食提供仓储和烘干设施。在核灾定损基础上,对粮库受损较重县市,优先安排新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加强粮食仓储信息化建设,以提高应灾能力。确保灾区粮食应急供应和军粮供应。
  物价局:
  全力稳定蔬菜农资价格
  当前,抗洪救灾还在继续,恢复重建正处紧要时,稳定的物价是救灾和重建的重要保障。
  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近期,该局积极推广武汉市蔬菜“限价销售”模式,依法严处涉汛涉灾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全省市场物价保持了总体稳定。下一步,将加强汛期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做好农产品、农资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置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问题;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通过“蔬菜直通车”,实行财政补贴限价销售等措施,促进蔬菜等价格稳定;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行为,绝不手软。
  扶贫办:
  确保因灾致贫返贫户脱贫
  洪涝灾害导致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灾贫困程度加深等情况发生,如何帮助受灾贫困户脱贫,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省扶贫办负责人介绍,将开展灾情核实工作,及时掌握因灾致贫、因灾返贫、因灾贫困程度加深等情况。做好建档立卡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对因灾致贫的非贫困户按程序予以认定,对贫困村、贫困户因灾返贫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对村级脱贫规划进行调整,特别是对2016年预脱贫村,进一步完善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各项建设任务。尚未完成2016年提前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批备案的受灾县(市、区),可根据灾情对项目进行调整,优先用于受灾贫困村、贫困户灾后恢复重建。尽快下达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恢复生产、受灾贫困户转移就业服务、受灾严重的贫困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等。对房屋倒塌、损坏,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围,确保入冬之前所有倒房贫困户入住新房。
  此外,会同人行武汉分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受灾贫困户恢复生产,优先提供“10万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扶贫小额贷款支持;对受灾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扶贫项目贷款贴息;会同省保监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对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提供保证保险。同时,研究受灾地区脱贫举措,配合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做好贫困县资金整合情况专项督查。
  发改委:
  策划3181亿元项目补短板
  围绕在暴雨洪涝灾害期间对农田水利、城镇供排水、道路桥梁及乡镇学校卫生院等基础设施损毁以及暴露出的短板问题,省发改委及时启动补短板重大项目的策划工作。
  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项目库纳入项目总投资3181亿元,其中应急恢复类项目总投资405亿元(农田水利项目恢复重建投资210亿元,城镇供排水项目投资111亿元,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70亿元,乡镇学校卫生院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14亿元等),补短板项目总投资2776亿元(水利基础设施投资137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投资87亿元,城市供排水基础设施投资868亿元,地下综合管廊投资443亿元等)。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国家发改委已下达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亿元。
  财政厅:
  统筹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
  灾后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需要资金作保障,面对巨大的资金需求,钱从哪里来?
  省财政厅负责人建议,首先要保障应急需要。采取“边拨边报”或“先拨后报”的方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对于应急救灾的物资采购等支出事项,采取“先购买后办手续”的方式,第一时间保障救灾工作需要。目前,省财政已拨付防汛救灾资金11.26亿元。
  其次要统筹使用资金。市县使用财政安排的防汛救灾调度资金时,统筹用于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转移群众生活安置、卫生防疫以及农业等方面;2016年省财政安排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56亿元,市县可结合实际统筹用于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此外,要统筹现有政策,下放审批权限。
  再次,创新支持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灾地区金融支持的力度,给予降息降费等优惠政策;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加快受灾地区保险理赔速度,引导企业和农业、林业种养殖户加大灾害保险普及水平;通过以工代赈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气象局:后期降雨量明显减少  将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后期天气走势,事关防汛抗灾和恢复重建大局。
  省气象局预计,盛夏期(7月21日~8月31日)全省总雨量170~350毫米,其中鄂西南西南部和鄂西北局部250~300mm,其它大部170~250mm。与常年同期相比,鄂西北、鄂西南、江汉平原西部偏多2~5成,其它地区偏多1~2成。
  气温方面,全省较常年同期偏高,以阶段性高温为主,日最高气温大于35℃的日数接近常年同期,主要高温时段在7月下旬前期和8月上旬,极端最高气温37~39℃。
  该局表示,将时刻关注气候变化,及时发布气象信息。
  该局还提出农事建议,7月下旬和8月上旬天气晴好,做好病虫害防治;7月下旬和8月上旬后期气温高,谨防对中稻孕穗~抽穗产生不利影响。
(载于2016年7月26日农村新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