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荣坤副省长批示要求进一步做好救灾工作

14.07.2014  11:30

7月13日,甘荣坤副省长在我厅报送的《湖北省民政厅简报-灾情专报》(第46期)上作出重要批示:省民政厅应对工作及时有效,仍应保持高度警觉,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做好救灾工作。

7月10日以来,我省出现梅雨期第三次强降雨过程,截止目前统计,此次强降雨过程已造成宜昌、恩施、荆州、襄阳、黄冈、武汉6市州的19个县(市、区)以及神农架林区33.74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2876人;倒塌房屋364间,损坏1317间;农作物受灾27.3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27亿元。

灾害发生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做好灾害应对工作。省民政厅厅长彭军、副厅长刘树生多次召集相关处室研究部署救灾工作,要求严格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救灾值班,保证通讯畅通,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发送灾害预警信息,提前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沟通,适时掌握雨情、灾情发展趋势,及时收集汇总灾情,我厅已向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报送4期《湖北省民政厅简报-灾情专报》。灾区各级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灾害救助措施,共派出了75批次工作组深入灾害现场核查灾情,协调组织转移受灾群众2400余人,安排自然灾害临时救助资金48.5万元,宜都市还针对本地灾情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级响应,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厅救灾处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