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新政即将出台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个案,现实中,一些贫困县,农民生活还很苦,但是县城建得还挺好。还有一些县,尽管还比较贫困,但是愿意申请民间组织评选的小康县、百强县。为了克服这些现象,比较有效地防范贫困县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国务院扶贫办正在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就是要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设扶贫县的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苏国霞说。
一是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贫困县主要采用三个指标来确定:县域的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县,要取消GDP的考核,其他的贫困县也要降低GDP在考核中的比重。苏国霞说,通过这样的手段,引导贫困县,把他们的工作重点用在关注民生,用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面。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作为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苏国霞说:“我们正在研究对贫困县的行为作出约束,比如贫困县的财政投入,要安排相应的比例,更大的比例用于民生,用于扶贫;比如贫困县的党政领导的配备、工作机构的配备,要更多把精力放在扶贫上面;再比如,贫困县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科学地建档立卡,派驻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人口都有帮扶责任人,这是要求他们必须做的事情。还有禁止做的事情,像那种宽马路、大广场,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是禁止作为的。要求每一届县级班子任期内,要作出扶贫的承诺,要完成减贫的任务。”
三是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实际上是导向问题,过去富裕起来了还留在贫困县名单里,还会继续享受支持,所以大家都不愿意退。我们现在正在研究一套正向的激励机制,县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好处。我们也在研究,到底什么样的指标体系下,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程度,就必须退出贫困县的行列。”苏国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