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扶出“后遗症”

15.06.2015  10:53
        “后遗症”,本是医学用语,把它与扶贫挂起钩来,是事出有因。

  新近一期《半月谈》报道,在陕北革命老区,扶贫工作政策好了、力度大了,但因大包大揽,效果不尽人意,且出现“后遗症”:部分农民“等靠要”观念开始抬头,脱贫的主动性降低了,致富的依赖性增强了。更有甚者,就连日常生活,也指望政府救济、补贴,隔三差五到基层政府要钱,不感到没出息、没面子,还觉得很骄傲、很光荣。此外,有的农民宁愿在家打麻将也不下地劳动,受考核制约的扶贫干部不得不出来代劳——或进果园打药、拉枝,或帮着种大棚、卖蔬菜……

  这则报道让人心里五味杂陈。扶贫,是政府为帮助老少边穷地区开发经济、摆脱贫困的一项社会工作。通过政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的扶贫,帮助老少边穷地区甩掉贫困帽子,早日过上小康生活,既是广大群众的期盼,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我国自1981年开始扶贫以来,经过30多年的攻坚克难,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日渐凸显。不仅受到 联合国 有关机构的赞誉,而且为世界许多发展中国家所借鉴。有资料表明,从2010年实行新的扶贫开发纲要至2014年年底,我国减贫总量达到955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原来的17.2%,下降到7.2%。2013年世界银行报告指出,1980年-2008年,在日均1.25美元贫困线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中国减少了6.62亿,减贫成效巨大。

  事实表明,扶贫既十分必要,又卓有成效。正因此,从2014年开始,我国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可是,在有些地方,原本很好的一件事,却落下了“后遗症”,令人困惑,匪夷所思。想来思去,其所以然,不是出发点有问题,而是着力点有误差。换句话说,不能怪当地农民,只能怪扶贫干部。

  具体讲,问题出在“两不”上:

  其一,扶贫不得法。直观的表现是,重视从资金上、物资上帮助,忽视从观念上、技能上帮扶。说白了,还是一种自上而下、一厢情愿的政府行为。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和发展紧迫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和挖掘。加上一些扶贫项目的设计、实施与管理等,不是包办,便是代替,忽视甚至排斥群众参与,无形中助长了农民的依赖思想。有道是,授之以鱼,莫如授之以渔。人都有懒惰和依赖心理。就像大人对待孩子一样,倘若一味娇生惯养,唯恐孩子吃了一点苦,受了一点累,难免把孩子惯坏了。我们知道,外因只是辅助因素,内因才是决定因素。大包大揽的做法,既不明智,更不科学,难免使部分扶贫对象养成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习惯。

  其二,扶贫不对路。凡事都要从实际出发。扶贫工作不但要因地制宜,而且要因户制宜。有道是,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同样道理,不同农村、不同农户,情况也各不相同。因此,应当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贫办法。如,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劳务扶贫、生态扶贫、对口扶贫、社会扶贫等措施,多招并举,多管齐下,才能扶到点子上、扶出实效来。遗憾的是,一些干部自以为是,习惯于拍脑袋、想当然,扶贫项目的设计安排,往往脱离了贫困户的需求,既违背了农民意愿,又背离了当地实际。更有甚者,从扶贫项目的实施,到扶贫工作的开展,注重的是能不能为自己添业绩。其结果,自然是事倍功半、不尽人意了。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对贫血患者而言,比输血更重要的是帮助其增强造血功能。扶贫工作不但要从长计议,而且要问计于民。既要从资金上、项目上帮扶,更要从观念上、技能上帮扶,以增强农民的致富意识、致富本领。扶贫不对路,表面看是方法问题,实质上是作风问题。试想,自作聪明、居高临下,大包大揽,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广泛宣传发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没有调动起来,怎么能如愿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又怎么能不出现这样那样的“后遗症”呢?

  (来源: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