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办简报(2016)第30期

06.08.2016  02:07

十堰市组织开展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

  

        为推进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十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决定从7月份开始,在全市各县(市、区)、乡镇、村,各级“四双”驻村帮扶工作队中开展精准脱贫“查改促”活动,针对当前存在的到村到户规划不具体、户脱贫台账建立不规范、责任分工不到位、村出列任务完成难度大、户脱贫措施不得力、项目资金到村到户滞后、产业政策落地难、易地扶贫搬迁行动迟缓等问题,采取自查整改、第三方评估、督办抽查、强化问责等方式,聚焦脱贫目标,层层传导压力,释放政策活力,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强大合力,督促全市各地加快脱贫攻坚进度,确保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

        一、县(市、区)级层面开展“十查

        1.查村出列、户脱贫任务是否分解到乡镇,共多少户、多少人,是否签订了年度军令状。

        2.查产业奖扶政策是否到位,整合产业奖扶资金额度多少;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是否到位,补偿金数额多少,小额贴息贷款余额多少。

        3.查教育补助政策是否到位,全县整合用于教育补助的资金是多少,2016年雨露计划兑现资金及人数是多少。

        4.查医疗扶贫政策是否到位,全县贫困户新农合参合率是多少。

        5.查外出务工贫困户多少,人数多少,其中2016年预脱贫户中外出务工户多少,占比多少。

        6.查全县(市、区)低保对象多少户、多少人,低保标准是多少。

        7.查整合用于到村到户的资金共多少,其中用于到户的多少,到重点村的多少。

        8.查易地搬迁任务是否分解到乡、村,共多少户、多少人;易地搬迁共有多少集中安置点,已批复多少个,开工率多少;已封顶多少户。

        9.查是否编制了“十三五”脱贫规划、“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十三五”重点村出列规划和2016年出列村实施计划,是否编制"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2016年安置点规划。

        10.查是否制定了对乡镇、村考核、督查、问责办法,2016年共督查多少次,问责多少人,是否制定了第三方评估方案。

  二、乡(镇)级层面开展“九查

        1.查年度出列村、预脱贫户是否分解到村,是否与村签订了军令状,是否建立了户脱贫台账。

        2.查易地搬迁任务是否分解到村,多少户、多少人,集中安置点多少个,已动工多少个,占比是多少。

        3.查是否有重点村出列计划,重点村项目库是否建立,重点村项目已实施数量。

        4.查县(市、区)资金拨付到位多少,其中已用于村、户项目投资多少,投入到多少村、多少户。是否对村出列、户脱贫实现了扶持全覆盖。

        5.查乡镇是否建立资金奖扶到户办法,对到村到户项目是否建立了审批流程并进行了审批。

        6.查乡镇扶贫办是否明确建档立卡管理员,数据锁定后是否按“六个一批”进行了分析分类。

        7.查乡镇是否制定了“十三五”脱贫规划、“十三五”产业扶贫规划、“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2016年脱贫实施计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

        8.查乡镇对村、工作队是否建立了考核、督查、问责办法,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实行了包村责任制(看文件,到村验证)。

        9.查乡镇各村涉及精准扶贫的矛盾纠纷和上访情况,排查化解一批不稳定因素。

        三、村级层面开展“八查

        1.查是否建立了今年预脱贫户台账,共脱贫多少户、多少人,是否做到了户户有人帮扶。

        2.查到户项目和帮扶措施是否确定,共有多少个项目,是否建立了项目库,是否向乡镇进行了项目申报,已实施项目多少个,投资额度多少,涉及多少户,是否对预脱贫户实现了扶持全覆盖。

        3.预脱贫户中需要兜底多少户、多少人;外出务工多少户、多少人,占比多少;产业扶持多少户、多少人。

        4.查帮扶项目和资金是否进行了评议、公示和乡镇审批。

        5.查是否有村脱贫规划,村级项目是否确定,已实施项目多少个,投资额度多少。

        6.对照村出列“四确保九有”脱贫标准有哪些没达标,有没有达标措施(四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确保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九有:有主导产业,有集体收入,有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小学教育、卫生文化等服务功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7.查年度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多少户、多少人,已动工多少户、多少人,是否能完成全年任务,查是否有户脱贫规划,能不能做到搬迁搬一户脱贫一户。

        8.查村内涉及精准扶贫的矛盾纠纷和信访情况,查处一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的人和事。

        四、贫困户层面开展“七查

        1.入户查脱贫措施是否制定,有哪些措施,措施是否可行,评估这些措施到位后能否脱贫。奖扶资金多少,其中直补资金多少,物资种苗多少,小额贴息多少。

        2.查包户干部是否到位,1-6月共入户几次,是否参与制定了帮扶措施,贫困户对帮扶措施是否满意。

        3.对照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否能达到4000元和“三有七保障”,查户脱贫哪些方面不达标,有无达标措施(三有: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稳定达标的可支配收入、每户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有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七保障:贫困户有安全住房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养老保障、安全饮水保障、生活生产用电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有低保五保保障)。

        4.查是否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哪一年搬迁,搬迁计划和脱贫计划是否明确。

        5.查贫困户脱贫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有无具体改进措施。

        6.查贫困户是否知晓自己是贫困户,是否知晓哪一年脱贫。

        7.查村民对精准扶贫识别等方面有什么疑问,对扶贫政策是否了解。

        五、工作队层面开展“六查

        1.查工作队长、第一书记是否配备,工作队每月驻村时间多少,第一书记是否脱产驻村。

        2.查工作队有无年度帮扶工作计划,有哪些主要帮扶措施,实施了多少个项目,争取多少资金,其中到户项目多少个,资金多少。

        3.查工作队是否参与了村、户脱贫规划的制定和项目的筛选,是否参与了项目申报、项目实施。

        4.查工作队写民情日志篇数和工作队活动记录次数,以及组织单位包户干部入户开展帮扶活动次数。

        5.查工作队帮助引进企业,建立合作社数量,开展科技培训次数。

        6.查工作队创新帮扶工作方法,是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新型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多少户、户均增收多少。(十堰市扶贫办供稿)

  

  

  送: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

  发:市、州扶贫攻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27-8723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