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办简报(2015)第17期

08.09.2015  10:59
 

  

 

 

省长王国生同志批示:

   襄阳市委、市政府行动迅速,工作很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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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同志批示:

   襄阳的三年计划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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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襄阳市实施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调研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为充分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汉江流域开放开发的战略引擎作用,争当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排头兵,7月20日,襄阳市召开了全市扶贫攻坚暨三年行动计划誓师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以造福一方的使命担当,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决心,用三年时间,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攻坚任务;市、县、乡三级分别签定三年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会后,该市党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襄发〔2015〕16号),确定了扶贫攻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一、按照三年行动计划,三年两步走。根据扶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该市的扶贫攻坚工作三步并做两步走,即:到2017年除南漳、保康、谷城3县外的4个市(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贫困村全部稳定脱贫;到2018年,南漳、保康、谷城3县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贫困村全部稳定脱贫,片区贫困县保康、插花贫困县南漳和谷城“摘帽”。攻坚任务明确到年度、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实行路线图管理,挂图作战。12个县(市、区)、开发区同步出台详细实施意见和具体行动计划。172个市直机关对33个乡镇,706个县直机关对937个村,14685名市县干部对8.7万户27万扶贫对象逐户逐人逐卡制定三年脱贫计划,分解到镇、村、组、家庭、个人,到每一年度,切实做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市县镇村户五级联动,包保全覆盖。33名市级领导分别包保33个重点贫困乡镇,南漳、保康、谷城3县“四大家”领导一人包保一个贫困村,346个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百强民营企业包保346个重点贫困村,3487个县直单位包保3487个重点贫困户,任务、责任、政策、项目、资金全覆盖。市直1376名队员全部到岗驻村,脱产扶贫。

  三、着力实施“五个一批”工程,阻断贫困源。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再梳理,分类统计因病致贫、因灾致贫、因学致贫、因条件致贫、因房致贫等情况,分村交办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对标亮卡、脱贫销号、动态管理。帮助4.9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就业一批;对4000多户居住在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地方的贫困户整体搬迁一批;把丧失劳动能力的2.1万户5.9万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体系保障一批;对8426名因大病致贫、5.3万名因长期慢性病致贫和1.2万名因残疾致贫人口医疗救助一批;对1.9万名在校贫困生实施“9+3”免费教育培育一批。

  四、全面整合资金资源,增加硬投入。明确市本级每年新增财政收入中用于扶贫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南漳、保康、谷城3县按25%以上确定,其他4个区(市)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各金融机构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5万元以内贷款,由财政贴息,市、县各分担50%。市工作队每年投入帮扶资金(物资折款)不少于10万元;对口援建的高新区、襄州区、枣阳市每年每镇投入帮扶资金100万元以上。资金由县级按项目、按家庭、按个人统筹使用。

  五、从严从实督办考评,追责增压力。出台《襄阳市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考核办法》,将扶贫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作为一线检验、综合评价各级干部宗旨观念的第一民生工程,作为单位评先、干部表彰、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将扶贫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实行季度督办。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审计制度,每年对各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

  六、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培养带头人。县级扶贫办一律归口政府办,南河流域33个贫困乡镇一律配备扶贫专干。为346个贫困村选派优秀干部担任工作队队长、出任村第一书记,年底前,完成贫困村软弱涣散支部整顿工作。市委统一组织为所有贫困村重点培养一名乡村医生、一名致富开路人、一名村支书后备干部“三个人”。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逐级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和组长,统筹协调扶贫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全面组建工作专班,履行主体责任,强力推进扶贫攻坚。市直各单位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帮扶工作队,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