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扶贫办简报(2015)第11期

18.08.2015  12:01
 

(总第五十四期)

 

  宜昌市:极贫重扶实现精准扶贫

 

  近两年来,宜昌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方略,不断创新扶贫机制、思路和模式,将扶贫重心下移到特困村,准心调校到特困户,坚持“极贫重扶”,特困村、特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加快实现同步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树立精准意识,优化扶贫攻坚模式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宜昌山区和平原地区贫困村区域分布不平衡、对象识别不精准、资源不集中、发展受局限的问题,聚焦特困村基础设施薄弱、基本公共服务缺失、群众生活水平普遍低下等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难题,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着力实施一批惠民生、解民困、顺民意的扶贫工程,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大力改变特困村贫困面貌。

  (二)瞄准扶贫对象。瞄准扶贫工作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对特困村集中力量予以重点扶持。2014年,我们按照“精准扶贫、极贫重扶”的思路,在全市范围内首批筛选30个特困村,启动特困村脱贫攻坚行动,逐村逐户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扶贫政策、扶贫责任、扶贫资金到村到户,不断增强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建立“415”工作模式,即实施“市帮扶、县主导、乡把关、村实施”四级联动工作机制,为每个村整合资金1000万元以上,集中解决饮水、交通、住房、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五大突出难题。一年多以来,30个特困村启动实施项目399个,投入资金2.5亿元,村平到位资金760万元,新修、维修、硬化公路470公里,实现3万人安全饮水,解决4204户用电难题,完成危房和土坯房改造1904户,完成扶贫搬迁131户,新建党员群众活动中心、村卫生室、文化广场1.3万平方米。

  二、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扶贫攻坚实效

  (一)坚持规划先行。根据特困村所在地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围绕破解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难题,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帮助每个农户制定近期和中长期脱贫致富计划。明确每村规划总投资额(不含农户自筹资金)两年不少于1000万元。市、县两级投入60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二)注重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特困村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对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村,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缺乏增收致富来源的村,大力发展主导产业;对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的村,加大干部驻村帮扶力度。各县(市、区)也从实际出发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夷陵区财政预拨600万元作为脱贫攻坚行动启动资金,组织山里来、家家有、老高荒等龙头企业分别与3个特困村对接;秭归县为每个特困村安排扶贫到户专项资金20万元,扶持50户特困户发展主导产业,改善居住环境;长阳县组建“产业扶贫顾问团”,深入到最边远的贫困村开展技术培训;兴山县落实2000万元产业资金,扶持特困村产业发展。

  (三)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培育村级特色产业,不断增强贫困村自我“造血”功能。一是消除空白。将80%以上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按照“户申请、乡审核、县验收”的模式,为7000多贫困农户消除了产业空白。二是扶持龙头。推广实施“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村企(社)共建+直补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4000多贫困农户直接受益。三是提升素质。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一年来,开展种养业实用技术培训4万人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培训1500人次,并全部安置就业。截至目前,30个特困村已新建产业基地4.04万亩,养殖基地3.12万平方米,每个村都建有1个以上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了致富项目。

  三、注重整体联动,形成扶贫攻坚合力

  (一)加强宏观统筹。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整体联动,建立健全扶贫攻坚领导责任机制。对30个特困村,实行“一名市级领导联系、一个市直工作队帮扶、一个县乡工作专班进驻、一笔专项经费投入、一批项目资金整合”。每个特困村明确1至2名市级领导联村,指导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编制发展规划,分解帮扶责任,协调落实资金。安排30个有实力的市直部门与特困村结对,开展有力度的帮扶。特困村所在的县(市、区)确定牵头联系的县级领导,组建工作专班,乡镇选派一名科级干部驻村担任“第一书记”,切实将扶贫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引导社会帮扶。大力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引导各方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深入挖掘特困村现有资源,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和城市工商资本到村投资开发,成功吸引50多家企业(合作社)到特困村建立特色产业基地。充分发挥枝江酒业等企业扶贫示范作用,引导慈善总会、老区建设促进会等支持特困村发展,目前已到位帮扶资金1200多万元。大力实施“春暖助推扶贫”、“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营造了共同关心支持扶贫开发的浓厚氛围。

  (三)发挥主体作用。大力鼓励和支持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切实提高其自我脱贫能力,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注重典型引导,大力宣传推介“英子姐姐”、“夷陵大禹”等一系列扶贫帮困典型,传导扶贫开发的正能量,激发扶贫对象的原动力,增强其摆脱贫困、创业致富的勇气和信心。

  (作者: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马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