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约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较严重县市

25.08.2014  11:37
 

    

  2014年8月22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在省扶贫办机关会议室联合对2012—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较严重的麻城、罗田、五峰、郧西、利川等五个县市的政府分管扶贫领导、财政局和扶贫办负责人进行约谈,省财政厅副厅长黄明、省扶贫办副主任柳长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省审计厅关于五个县市2012—2013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各地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对整改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反映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

  黄明副厅长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而又严肃的要求。黄明副厅长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力推进整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坚决执行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事范围。应严格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对照审计线索清单,逐条无条件开展整改。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及违法问题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严重县市财政局的分管副局长和联系扶贫的工作人员要作调岗处理。同时,各地应以此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问题为警示,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健全机制等各项工作,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整体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柳长毅副主任做总结讲话。柳长毅副主任指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各级政府为支持农村贫困人口发展生产、促进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重要民生资金,政策性极强,各地应从守纪律、讲党性的角度出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从问题产生的主观原因入手,对症下药,分类整改。应认清法制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高压线”的理念,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克服“马虎主义”思想,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抓好信息平台建设,打牢精准扶贫基础。通过实行“精准化、处方式”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