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活动实施方案

12.03.2015  12:0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良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积极推进扶贫事业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老区贫困地区科学发展,为我省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贡献,按照省委、省政府“抓学习、抓作风、抓党建,促改革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简称“三抓一促”活动)的总体部署,经办党组研究,现制定省扶贫办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积极适应党的建设新常态,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改进机关作风,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大兴好学、亲民、清廉、尚能之风,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发展中当标杆、走前头、作表率。紧紧围绕“三抓一促”主题,加快“五个湖北”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深入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当好勤奋学习的表率、改进作风的表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表率。把开展好“三抓一促”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办二十条实施细则结合起来,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与当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活动开展作为推动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抓学习。按照“与时俱进之新、创新创举之新、唯物辩证之新、正本清源之新”的要求,围绕“”字抓学习,深入学习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主体的党规党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深化学习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和战略部署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辅导培训、研讨交流、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三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的通知精神,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助推扶贫工作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重点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征文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批示摘录》作为必读书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讨论交流,撰写体会文章。二是组织开展以“学党章、遵法律、守纪律、讲规矩”为主题的大家谈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重学党章、重温誓词、重申纪律,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党员意识、规矩意识,落实“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求,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三是深化“全民阅读·书香机关”活动。认真贯彻《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和《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创新形式,开展“诵读经典,品味书香”读书月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弘扬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建立“仁、义、礼、智、信”的道德观念,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杨。继续组织参加“长江讲坛”学习,抓好机关干部在线学习,开辟市场大学、法治讲堂、廉政文化等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市场意识、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抓学习,进一步提升精神区位,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争创发展新业绩。

  (二)抓作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持久纠正“四风”,进一步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围线“”字抓作风,重点做到:一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坚持秉公用权,做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人民公仆,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二是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活动。加大纠正“四风”力度,继续抓好“三短一简一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及省办二十条细则,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历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控制会议活动和发文数量、压缩“三公”经费,倡导勤俭办事的好作风,切实做到改会风、正文风、转作风、树新风。三是深入开展服务型机关创建活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突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重点,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推广“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内外互通”工作模式,规范工作程序。继续深化“三联三促”(联农村、促作风转变,联社区、促文明和谐,联高新企业、促创新发展)活动,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扶贫理念,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单位副处及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个2014年启动的整村推进重点贫困村,同时在该村联系1户贫困户,扶户帮村联县,协助调研县提高建档立卡数据质量,夯实精准扶贫基础,了解村级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和验收,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员干部宗旨观念、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适时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促文明和谐志愿者服务活动。继续扎实做好“三万”活动,为联系村办实事。四是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围绕纠正“四风”、解决“三难”、整治“为官不为”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问责追责力度,重点督查制度完善、责任落实、问题查处、工作推动等情况。强化制度规范的执行力,使机关党员干部从心底里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使规章制度真正起到防火墙、防波堤的作用。各处室(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抽查,对有关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三)抓党建。主动适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围绕“”字抓党建。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和管党治党的责任。以“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红旗党支部”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激发活力;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各支部做到党员有组织、组织有活动、活动有台账、台账有检查,努力使基层组织强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政治规矩立起来。重点做到:一是扎实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决遵守“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二是积极参加“党组书记抓党建”电视访谈录,就如何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和担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体会、谈思路、谈举措。三是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加强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支部建在处室、处长担任书记”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鄂直工文〔2014〕5号)及省扶贫办关于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组织队伍强、制度机制强、学用结合强、改革创新强、服务效能强、示范带动强”的标准,开展支部“强基础、晒台账、亮特色”活动,举办“支部工作规范化经验交流会”,并选出优秀党支部,在“七一”前夕参加省直机关创建“红旗党支部”评选表彰活动。四是认真开展三级联述联评联考。按照“机关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机关党委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省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向省委述职”的要求,开展述职测评工作,把机关支部书记履行具体责任的情况考严、考实、考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四)促改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创新。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以贫困县(市)考核机制、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干部驻村帮扶机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金融服务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六项改革”为重点,大力解放思想,创新扶贫机制,释放改革红利、催生减贫潜力、激发内生动力,惠利贫困百姓。拓展扶贫到户项目,凡是有利于扶贫对象提高能力、增加收入的项目,都给予扶贫政策支持;凡是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可采取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实施,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要把扶贫开发放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跳出扶贫抓扶贫,不断探索新路子。二是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脱节的问题,发挥扶贫资源最大效益。片区攻坚要突出加快区域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精准扶贫提供良好的环境;精准扶贫要突出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完善直扶到村到户到人政策,通过精准“滴灌”,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为片区攻坚奠定基础。要以重点贫困村、深度贫困带、连片特困地区等为平台,完善组织动员、项目监管、资源整合、分类管理、市场引导、考核评价等机制,推进片区攻坚与精准扶贫深度耦合,实现扶贫战略两大主体互为补充、高效运行,发挥减贫最大效应。三是认真开展试点。坚持权力下放的原则,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体现贫困群体愿望、有效发挥政策资金扶持效应的新方法、新途径。认真开展连片开发、精准扶贫、扶贫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雨露计划、资源整合等试点工作,着力消除扶贫开发体制机制障碍,探索扶贫开发新路径。继续做好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和省重点老区乡镇、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等重大项目实施工作。同时,针对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因素,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组织协调省直有关部门深入实施“十项重点工作”(村级道路畅通、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加快连片特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促进贫困人口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三抓一促”活动的有序开展,经办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省扶贫办“三抓一促”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各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处、机关党办,负责“三抓一促”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重点抓好协调沟通、督办检查、典型宣传、考核总结等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支部要及时学习传达、深刻领会省委书记李鸿忠、省长王国生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积极讨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要充分发挥扶贫网、扶贫简报、微扶贫等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工作简报等载体,及时宣传各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

  (三)强化督促落实。各支部要按照省直机关“三抓一促”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部门和工作实际,科学设计活动载体,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有特色的“自选动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打造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狠抓落实的责任链条。机关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三抓一促”活动推进会,交流工作经验,把“三抓一促”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注重统筹结合。各支部要认真组织、精心谋划,用“三抓一促”活动统领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把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结合起来,用“三抓一促”活动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要认真总结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服务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检验“三抓一促”活动成效,推广成果运用,不断探索“三抓一促”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三抓一促”活动常态化。

  

   

   

  

  

  

                                                  省扶贫办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