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2.03.2018  03:22

  

  3月7日,湖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组织全省各市州分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派出院检察长及业务骨干共50余人在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座谈,专题研究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如何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委的重大部署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形成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武汉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重喜、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陈江波参加座谈并讲话。

  座谈组织学习了中央、高检院、省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湖北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面履职、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开展了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时,各地结合2017年省检察院评议意见汇报了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筹划2018年工作,进一步了明确任务目标,细化了工作措施。

  座谈要求,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高检院、省委和省检察院的一系列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感与紧迫感,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律任务抓紧抓好。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在刑事执行阶段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依法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严格掌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适用条件,加强日常监督,建立案件协调处理快速通道,快速、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自加压力,主动作为,自觉服务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武汉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重喜表示,此次专题座谈是积极贯彻中央决策的积极行动,具有很高的政治站位,武汉市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举措,全面履职,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陈江波指出,2018年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检察工作调整布局、重整行装再出发的一年,面对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的新形势,他要求全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结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任务,积极应对挑战,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式,从规范监督,全面促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办案,全面履行各项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科学管理,全面增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后劲三个方面,努力把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动法治湖北、平安湖北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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