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亮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1.03.2018  18:50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省司法厅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进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方案》明确了7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挖涉黑线索。 加强对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精神的宣传,对可能有案底、与相关案件有关联或与从事违法犯罪有联系的服刑、戒毒和社矫人员开展针对性谈话,引导其主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人员身处基层一线的信息资源优势,及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现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通报当地专班和有关部门。 三是支持配合案件办理。 依法安排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律师会见。成立扫黑除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加强备案指导,引导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辩护等职能。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相关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办案部门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参与鉴定黑恶案件的监督管理,为案件审理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鉴定意见。 四是强化收押监管教育。 依法做好收押、监管和教育改造等工作,提升教育改造质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了解收押动态,提前做好警力、场所等准备,确保涉黑罪犯依法及时收押。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协调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加强吸毒在戒人员的教育矫治和康复医疗,增强戒断率,减少复吸率,避免重新违法犯罪。 五是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加强外来务工、无业、失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将问题解决导入法治轨道,防止其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六是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与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指导办案单位及时开展“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思想误区,及时做好释疑解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着力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工作推动不力问题,为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截至目前,全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活动5838场次,受众7068877人次,指导办案机关开展“以案释法”活动884场次。深挖、掌握涉黑涉恶线索13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件5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11件。全省律师依法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40件,办理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1件;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涉黑涉恶案件司法鉴定11件。涉黑涉恶服刑及社区服刑人员转化率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