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牌遇做笼子输钱 5年之后被追债拒还被打伤

11.06.2016  03:04

  本报讯(记者林慧婕 实习生杨旋 通讯员李金星)“就为了5年前的2万元钱,对方把我弟弟打成轻伤,我们现在索赔无果,可以起诉对方吗?”6日,焦急的彭女士致电武汉晚报“周二之约”帮亲弟弟咨询。

  2011年,彭女士的弟弟在外面跟别人打牌,她弟弟身上带了4万元现金,全部输光了,最后还欠下2万元赌债。事后,她弟弟经了解得知赢他钱的那几个人经常在外面“做笼子”,专门骗人赌博,合伙圈钱。弟弟知道真相后,就没有想要再还那2万元的赌债,对方也没有再提过这笔钱。最近,当年赢钱的几个人突然来找彭女士的弟弟要钱。

  “那几个人凶得很,我弟弟不愿意还钱,对方就逼他打欠条,写明是借款2万元。遭到拒绝后,对方叫人把我弟弟打伤,仅住院就花了4万元费用,这还没算出院后的后期治疗费用。”彭女士说:“后经司法鉴定属轻伤二级。我找了律师,核算了下,对方需要赔偿19万元。但是对方不肯赔偿。”彭女士一家目前在找对方调解,她想问,如果调解不成,对方不肯赔偿,能不能到法院去起诉?

  对此, 江岸区人民法院二七法庭庭长吴艳萍法官回答,彭女士家人可以先继续调解,如果双方意见还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在其弟弟受伤所在地或对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如果符合刑事诉讼的条件,也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