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22.09.2014  11:1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25号和省委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县农村扶贫开发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扎实推进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全面实现《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任务和《孝昌县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奋斗目标。近日,孝昌县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孝昌发〔2014〕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加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一、创新机制,合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六大机制。一是建立贫困乡镇(老区乡镇)扶贫考核机制,从2014年起,县委、县政府将扶贫开发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二是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对贫困村、贫困户实行建档立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规划和具体扶持措施;三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县“四大家”领导联系重点贫困村制度,落实“1321”驻村帮扶机制,组建驻村工作队,与新农村建设和“三万活动”相结合,确保每个贫困村有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有帮扶责任人;四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建立县级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管理机制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指导意见》,成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整合各类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直接用于扶贫对象。五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三个全覆盖”工程,创新信贷模式,开展用扶贫资金建立担保基金试点;六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下发村企共建帮扶文件,推进以“千企帮千村”为主题的村企共建,建立社会扶贫爱心信息平台,建立有效协调、协作和监管机制,确保善款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二、突出重点,全力破解扶贫开发难题。《实施意见》对扶贫开发10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一是村级道路畅通工作,到2015年,解决行政村之间断头路问题,逐步推进自然村通水泥路;到2020年,推进农村公路连通工程,基本实现行政村通班车。二是安全饮水工作,优先安排贫困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确保到2015年纳入国家规划内的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三是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因地制宜地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改善农村用电质量。四是危房改造工作,探索扶贫搬迁创新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五是特色产业增收工作,到2015年,力争每个贫困农户掌握1至2项实用技术,至少参与1项种养加或设施农业增收项目;到2020年,贫困村人均有1亩高效经济林(园)或一户有1项二、三产业致富门路。六是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到2015年,扶持5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到2020年,扶持10个贫困村开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户增收。七是教育扶贫工作,到2015年,贫困乡镇和老区乡镇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6%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八是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到2015年,实现贫困村村村有标准化卫生室,扶贫对象拥有基本医疗保障;到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建立健全,贫困村群众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九是文化建设工作,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县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为支撑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2020年,全面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每个镇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或文化广场,每个行政村有综合性文化活动室。十是贫困村信息化工作,到2015年,贫困村互联网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自然村实现通宽带。

  三、规范管理,着力拓展扶贫开发路径。《实施意见》对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改革提出要求,建立完善项目审批备案制度、贫困户项目申报制、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拓展项目扶贫到户途径等四大制度。

  四、强化举措,加大扶贫开发领导力度。明确了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扶贫工作职责,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带头落实扶贫改革措施和政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级组织战斗力;全面提升扶贫队伍建设;营造扶贫开发良好舆论氛围。6月18日召开县长办公会、6月23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分别传达贯彻中办25号和鄂发12号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安排布置建档立卡工作,出台《实施意见》,落实了孝昌县“1321”帮扶工程及扶贫工作队驻村责任制,调整了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