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闵建华在国家地名普查促进会上介绍湖北经验

16.09.2015  18:47
  湖北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民政部精心指导下,积极作为,扎实工作,通过“六抓六促”,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9月16日上午,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交流促进视频会议上,山东省、湖北省和重庆市等三省(市)介绍了经验。我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闵建华以“‘六抓六促’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为主题,介绍湖北经验。

  一是抓职责转换,促任务落实。没有政府支撑的普查是没有保证的普查。围绕把国家任务转换成政府职责,把“442”目标转化成工作计划,该省紧紧抓住领导小组、紧紧抓住政府领导,在“做争取、搞转换”上下功夫,促成分管省长与市州长、市州长与县市长层层签订《普查工作目标责任状》。116份责任状,像“钉子”一样,把普查职责牢牢地“”进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彻底扭转“上热下冷、内热外冷”的被动局面。截至9月10日,全省已有64个县(市、区)落实了技术合作招标,占全省103个县市区的62%。二是抓标准引领,促操作规范。没有标准的普查是没有质量保证的普查。该省从“”处着手、在“”字上下功夫、在“”字上使力气、在“”字上做文章,着力开展国家标准湖北化工作,先后制定十几万字的湖北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工作规程》、《作业规范》、《业务外包规定》、《保密办法》、《质量监理办法》等多项地方标准。将普查工作流程梳理成10个阶段、70个具体环节,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范例,促进普查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抓质量控制,促文化挖掘。没有质量的普查是无效的普查,没有文化的普查是肤浅的普查。普查引进合作单位既是创新、也是挑战。对于技术合作单位,管控、处理地理信息数据是其优势,但挖掘地名文化却不是其强项。因此,有效解决“重测绘轻地名、重数据轻文化、重现状轻历史”的问题,是质量控制的关键。该省采取5项措施,首先明确文化挖掘是县级普查办的职责;其次搞好样板示范,印发11大类、108个小类、5万余字的登记表示范模板;第三抓成果转化,制定了3年规划,将5大类、61个具体项目细化到县;第四全面建立质量监理体系,省级抓监控、市州抓监督、县级抓监理;第五始终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环环把关,全程监控。四是抓廉洁保密,促普查安全。没有安全的普查是没有底线的普查。该省制定了项目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制度,将招标要求纳入《作业规范》。针对招标中出现“恶意排他”等问题,及时下发通知,规范招标行为,避免让普查人员因招标违规而下岗。同时,大力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培训,采取全覆盖签订《保密责任书》的方式,将保密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个人。高度重视人防、物防、技防,积极协调省保密局,将普查纳入保密项目,出台《保密办法》,借助专业力量开展保密检查,避免普查人员因泄密被追责。五是抓分级保障,促资金到位。没有资金的普查是空谈的普查。该省始终坚持分级保障原则,科学编制普查预算,确保有钱办事。首先协调省财政同意,按照与国家资金1:1安排省级补贴资金,今、明两年预算明年一次安排到位(其中已安排省普查办2014年325万元,2015年600万元);其次要求各级不等不靠,积极争取本级预算,今年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普查专项配套资金达7895.62万元;第三及时全额下拨中央补助资金。六是抓督查督办,促平衡推进。没有督查督办的普查是无力无效的普查。为不让各项设计、标准、部署落空,该省于今年7月出台督查规定,全省民政系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省普查办开展分片包干巡查,市州政府开展目标责任督查,市州普查办开展督办。已经形成以普查办督查为主线、政府督查为重点,民政重点项目督查为补充的督查体系,达到了监控实况、推动平衡、发现问题、推广经验的督查效果。(湖北省地名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