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赚利息帮人借贷 无力归还利用诈骗填窟窿被判刑

10.08.2016  00:33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9日电 (王宇婷)本为贪图蝇头小利帮人借贷赚取利息差价,谁知借贷人逾期不还,自己却走上了伪造房产证诈骗多起以填补贷款利息的犯罪道路,近日,钟祥男子罗某被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2012年,时年40岁的钟祥磷矿人罗某欠同镇人王某工程款90万元,走上帮人借贷、放贷以求赚取利息差价的道路。2013年10月,罗某与陈某达成协议,罗某通过朋友担保,让陈某从荆门借贷200万元,陈某收到贷款支付50万元作为罗某“费用”。两人协商一致后,陈某便打了50万元欠条,拿走了200万贷款。2014年8月,多次被催交贷款利息的陈某无力归还,便再次同罗某商量,请求罗某通过朋友借款暂时填补贷款利息,两个月之后,自己资金回笼之后再归还的的方法。为了早日收到50万元“费用”,罗某稍加考虑便答应了。随后,罗某拿着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以30万元的价格同贾某签订购房合同后便消失了;2014年9月,罗某利用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做抵押,向被害人徐某借款10万元后再次消失;2014年12月,2015年5月,罗某再次利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做抵押,分别从向害人余某、丁某借款15万元、30万元后同样销声匿迹。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购房合同做担保,骗取他人财物,已触犯合同诈骗罪,应当已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作出法定判决。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