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男子醉酒在荆门一派出所大闹被拘

21.07.2014  18:57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1日电 (龙轩)又到夏季人们出行增多的时候。每到傍晚太阳落山后,各路人马纷纷出来纳凉,饭局、唱歌等娱乐自然而然增多。在这休闲放松的时刻,酒自然就成了饭桌上必不可少之物。7月20日,恩施一男子参加朋友相聚宴请贪杯后,情绪亢奋,思维无方,无理取闹地在派出所谩骂民警,撕毁接出警登记本,砸坏凳子,扰乱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经劝阻无效后,荆门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民警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酒醒后的滋事男子为此后悔不已。

  7月20日21时许,恩施男子王某接受朋友张某的宴请,平时只有七两酒量的他,因饭局中心情愉悦,喝下了一斤酒。饭后,张某拦乘的士车准备送王某回家。刚一上车,司机见王某满身酒气,样子狼狈,便以交班为由拒载王某、张某,并要求二人下车。下车后,王某发现手机掉在了的士车上,张某迅速拨通王某电话,的士车司机告诉张某己将王某手机交到了龙泉派出所。21时50分,王某在张某的搀扶下来到龙泉派出所领取手机。因遗失手机放在派出所办案区保管,领取需要依法填写相关文书,并签字按手印。值班民警将具体流程告知王某后,王某便大发雷霆,用手猛力拍打接警台,在值班室大吵大闹,谩骂民警,并将一本接处警登记本撕毁,二把圆座钢凳砸坏,二处地面磁砖砸破,扰乱了派出所正常的办公秩序。值班民警多次上前劝阻无效后,即现场控制住王某,并将其带至办案区。随后,办案民警连夜固定证据。在王某酒醒后,突击开展审查,王某交待了醉酒后在派出所值班室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因扰乱单位办公秩序情节恶劣被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