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就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督办检查

08.09.2015  14:11

按照“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竞进脱贫、全面小康”目标责任要求,为推进落实干部驻村帮扶责任机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如期实现精准脱贫竞进小康目标,近日,恩施州委、州政府组织四个督查组对全州部门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办检查。

督办检查的对象为州、县两级2015-2016年度领导带部门开展整村推进驻村帮扶的62个重点贫困村:包括州直开展驻村帮扶的30个贫困村;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县市分管精准扶贫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等领导带队开展驻村帮扶的32个贫困村(每县4个)。

此次督查内容,一是各级贯彻落实《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州开展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办发〔2014〕21号)、《关于印发州领导带州直部门开展(2015-2016)年度驻村帮扶贫困村(片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政扶组发〔2014〕3号)、《关于加强全州干部驻村帮扶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扶办发〔2015〕19号)精神情况。二是各级驻村帮扶单位责任落实、宣传扶贫工作方针政策、精准扶贫重点工作完成(村级脱贫规划制订、贫困户差异化扶持政策覆盖、到村到户资金落实到位、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基层党组织扶贫工作能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情况。三是目前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在督查过程中,要求各督查组要严格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轻车俭从,严格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