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08.09.2016  21:16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社区行政事务多、检查评比多、会议台帐多、不合理证明多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社区干部不堪重负,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分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及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项目参考目录和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的项目参考目录等两个附件。第一部分,主要任务。从依法确定社区工作事项、规范社区考核评比活动、清理社区工作机构和制度牌匾、精简社区会议和台账、严格社区印章管理使用、整合社区设施和信息网络资源、创新社区公共服务机制等七个方面进行社区减负增效。第二部分,工作步骤。全省社区组织减负增效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9月底结束,具体分工作准备阶段(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和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等三个阶段进行。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等三个方面确保减负增效落到实处。另外,社区依法履行的工作项目参考目录和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的项目参考目录等两个附件,明确了社区主要工作事项及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通知》明确社区减负增效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发挥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的作用,建立民政和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通知》提出社区组织减负增效工作指导在省,统筹协调在市(州),具体落实在县(市、区)。《通知》把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纳入党委、政府督查和基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范围,要建立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投诉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厅基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