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男子“捡走”钢管拒还 民警称其已违法

26.07.2016  23:05
民警现场查获钢管数十根。

   中新网湖北新闻7月26日电   (肖亚玲 邓建峰)7月24日,建始县公安局高坪镇派出所接到高坪镇石垭子村村民吴某报警电话称:“我负责修建的一座桥梁的钢管被大水冲进河里后,被人偷走了。

  7月19日,发生在建始县的特大洪灾,将高坪镇石垭子村一座正在修建的桥梁冲毁,用于架桥的钢管被冲入河中。报警的吴某是石垭子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这座桥梁的施工负责人,因为一直在帮助村民抗洪救灾,吴某未对冲进河里的钢管进行有效管理,没想到这些钢管被“”走了。

  建始县公安局高坪派出所民警接到吴某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便将同村村民艾某锁定。在艾某的家中,民警现场查获钢管数十根,艾某承认是自己“捡走”了钢管,但是他认为河里的钢管无人看管,自己是属于“捡的”而不是偷的,因此拒绝归还。

  民警对艾某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后,艾某认识到自己一时贪图小便宜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最后同意将钢管归还。(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