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民宗局召开全市宗教团体座谈会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06.02.2018  04:32

2018年2月1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施行。襄阳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路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宗教团体要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积极推动《条例》贯彻实施。

会议就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着力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增强领导力。2018年,襄阳市民宗局将下力推进宗教团体换届工作,积极筹备市道教协会,加强宗教团体财务管理,进一步明确宗教团体职能定位,切实增强宗教团体依法贯彻《条例》的能力水平;二是要着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凝聚力。各宗教团体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宗教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发挥好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要着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增强号召力。积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