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宗委(局)主任(局长)会议在汉召开

01.03.2018  11:41

2月27日,2018年全省民宗委(局)主任(局长)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民委委员会议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和2018年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经验,部署了2018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省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思林主持会议。

马萍指出,2017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体现为“五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取得新成效,维护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大局做出新贡献,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取得新进展,宗教工作法治化和宗教中国化迈上新台阶,援藏工作取得新成绩。

马萍强调,2018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主线,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讲、大培训、大督查为抓手,大力支持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着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切实加强民宗系统自身建设,确保全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作出新贡献。

马萍强调,要围绕总体思路,突出重点推进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开展大宣讲活动,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安全主体责任;要大力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助推民族地区打好扶贫攻坚战,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要着力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展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大学习大培训,切实推进《条例》贯彻实施,依法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加强与宗教界的联系与引导,支持宗教界投身社会慈善事业和开展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加强宗教院校建设;要扎实做好新时代援藏工作,拓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援藏工作格局。

马萍要求,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系统要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和实干之风,按照落实“五个过硬”和增强“八种本领”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做到政治坚定,本领高强,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

会议通报了我省荣获国家宗教局表彰全国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情况和2017年全省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考评情况,通报表扬了全省信息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成绩突出个人。恩施州、黄冈市、荆门市、襄州区、荆州区、长阳县民宗委(局)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

省民宗委二级巡视员段绪光出席会议。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主任(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省内部分区(县、市) 、武陵山试验区各县(市)民宗局局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