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太任性 擅买机站发“垃圾广告” 进班房

15.03.2016  11:00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15日电 (郑轩)也许你的手机时常会收到一些令人厌烦的“垃圾广告”,对此你一定会责怪运营商,岂不知这些广告很可能发自你身边一辆普通小车内的伪基站。3月12日,湖北石首市公安局民警在荆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指导协助下,端掉一以群发短信广告牟利的伪基站,抓获了两名嫌疑人。

  3月12日,石首市公安局接到荆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通报,石首市城区经常有人利用伪基站发布广告。当天下午3时许,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城区中队与治安大队民警联手,当场抓获正驾车载伪基站在石首城区流窜发布广告的嫌疑人阳某,扣押伪基站设备一套,作案轿车一台。阳某系湖南宁乡人,某房产开发公司经理,正利用伪基站为其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经突审,杨某对其利用伪基站群发广告短信5万余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该伪基站设备为石首市某广告公司于某所有。专班民警随后将于某抓获,连夜审查,于某对其年前购买伪基站设备,共发送广告短信20万余条,非法获利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在办理此案时,发现有少数人仍在质疑: “于某和阳某发布的广告都是房地产等促销广告,并没有诈骗信息,何以被抓?”对此,石首市公安局刑侦城区中队负责人解释道: “根据刑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某广告公司负责人为牟取广告费利益,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发布广告,触犯了刑法,数量较大,要被追究责任,真是贪小利触大法得不偿失!

  目前,于某和阳某因涉嫌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被刑拘。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