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15年超速违法榜发布 黄浦路二层高架近3万起

17.02.2016  18:26

  武汉市内中心城区3路段榜上有名

  2月16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公布了2015年全市超速驾驶违法排名前十位的路段,其中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有3条路段榜上有名。全年武汉市共摄录超速驾驶违法行为205829起。

  中心城区的解放大道黄浦路二层高架、八一路延长线、解放大道台北路东3条路段超速的车辆有近4.4万余起,分别位居2015年全市超速排名第一、第四和第九,3条路段都有共同特点:路段路况较好,没有路口汇聚,也没有交通信号灯。驾驶员在车流量较小的情况下,很容易一脚油门踩下去,导致超速。交警提醒:超速驾驶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武汉交警已在全市范围内安装高清电子警察,对超速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实时抓拍,请广大驾驶员注意限速标志标牌,谨慎驾驶,安全出行,不要抱侥幸心理。

   限速值在道路设计时就已经确定

  很多司机对道路如何设置限速值不理解。据记者了解,城市道路交通涉及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多部门,一条道路经规划部门规划好后,先由建设部门负责设计和建设,对道路上车辆的速度限制,在道路规划设计时就作出了规定,而且这些规定都是按照国家颁布的设计规范来设计的。而道路设计部门会参照以下因素来确定限速值:一是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道路工程技术标准,道路线形、视距、设计车速标准;二是要考虑道路横断面的宽度、车道数、平整度、交通密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道路路面的附着系数等因素。

   没有限速标志牌该如何控制车速

  “这里没有设置限速标志牌,怎么测我超速呢?”在接到超速违法告知时有的驾驶人感到疑惑。其实,在没有设立限速标志牌的道路上行车,车速限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法律链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还有,第四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其中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1、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时;

  2、掉头、转弯、下陡坡时;

  3、遇雾、雨、雪、沙尘、冰雹,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

  4、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时;

  5、牵引发生故障的机动车时。

  显然,法律、法规规定的道路限制速度规定不一定完全按照道路的设计车速。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在有限速标志牌的道路上行驶时,应该自觉遵守限速的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牌的道路上行驶时,要按照法规的规定控制好车速,尤其是通过铁路道路、窄路等特殊路段时,要减速慢行、确保安全。

   超速违法的处罚

  交警介绍,超速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对于超速处罚也是相当的重,对于超速最轻都将处以100元罚款,记6分。

  法律链接: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处100元罚款,记6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70%的,处500元罚款,记12分,可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不足100%,处1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处2000元罚款,记12分,并处吊销驾驶证。(荆楚网消息记者 童湛 通讯员 张鹏 沈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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