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关于确定2015年省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23.04.2015  11:55
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各地申报和现场核查评估,报省政府同意,省安委会决定对黄石市中庄液化气站消防安全隐患等11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各整改责任单位、督办单位要将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要深入现场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按期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二、强化措施,建立整改工作机制。要建立政府领导协调、部门强化督办、单位整改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一隐患一专班、一隐患一方案”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要求,积极推进隐患整改进程。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及时将隐患治理方案报督办单位审定,每季度向督办单位报告隐患治理进度等情况。各重大隐患整治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各市州、各有关部门2015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三、严格督办,确保整改按期销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分级分类挂牌督办工作机制,要把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作为日常监管督查的重点,及时掌握并上报整改进展情况。省安委会将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专项督查,并在全省通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州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州安委会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实地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报省安委会并申请复查销号。隐患整改结果将在媒体公告。       联系人:叶学农;电话:027-87277869。         附件:2015年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一览表 附件.doc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