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级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绩效报告

01.10.2017  10:55

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通知》(鄂财绩函[2017]34号)要求,省总工会认真开展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省委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2002年,我省率先建立了全国第一家集信访接待、职介职培、法律援助和生活救助于一体的省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继而,又经过两年的时间推进县以上工会全部建立了帮扶中心,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帮扶体系。

2002年省委省政府省财政划拨设立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2008年增加到650万元,2009年增加到1000万元,2011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专项帮扶资金增加到1500万元。

2016年省财政拨付省总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1500万元,专项帮扶资金主要用于工会对困难职工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对象为困难职工(含困难农民工)群体,帮扶项目主要为送温暖、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上学救助。通过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帮扶及医疗救助、助学帮扶等方式,使其困难状况得到缓解,使广大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

专项帮扶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发[2015]20号)以及《湖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5]30号)的规定,帮扶名单基层核实,逐级汇总上报,交由省总主席办公会研究通过,报请省政府批复,由省财政厅直接对下拨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本项目绩效评价由省总工会委托武汉永隆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小组负责实施的。省总工会领导部署,财务部门牵头,业务部门配合,评价小组核评,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

评价小组通过审阅、访谈、以及电话问询、比较、分析、评判等方法,收集评价信息、资料数据,对收集到的评价信息、资料数据进行核对、计算和归纳,并作分析和总结,进而得出相对独立的、全面的、客观的、理性的评价结论。

经分析评价,本项目绩效综合得87.5分,等级为“良”。

二、项目成效与经验

(一)项目效果

帮扶项目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帮扶及医疗救助、助学帮扶,使其困难状况得到缓解,使广大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充分发挥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为实现和谐发展,产生了很好社会效果。

(二)主要经验

1、省总工会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统筹安排,逐级压实相关管理部门绩效评价责任;

2、财务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协调,环节分解,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时完成,狠抓落实;

3、评估小组及时培训,系统指导,稳步推进;

4、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促进了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强化了监督机制,增强了财政支出管理意识,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问题

1、有些管理制度亟待调整完善;

2、过程记录资料不够完整;

3、信息反馈不够畅通;

4、帮扶程序不够清晰透明,标准设计不够合理科学;

5、监督机制有待健全;

6、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

四、工作建议

(一)完善制度

1、完善帮扶对象条件、标准、程序、结果的公开透明制度;

2、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客观、完整、及时反馈制度;

3、探索建立以绩效为中心的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4、健全程序监督管控制度。

(二)完善项目管理档案

加强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以项目为中心,建立完整的项目资料档案。

(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完善帮扶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确保帮扶对象、标准、程序、结果公开透明,实现公开、公平、公正。

 

                                            湖北省总工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