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19.04.2016  12:42

 

2015年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在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正确指导下,省残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深入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中,紧紧围绕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服务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康复

        2015年,扎实推进国家及省康复项目,进一步完善康复机构建设,提升康复服务水平。截至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康复机构222个,其中残联办机构80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8204人,其中业务人员6624人,管理人员1580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18个。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11070例复明手术;为5753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7075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5762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24个。年度新收训聋儿922名,在训聋儿1065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155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46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62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225人次;共对12241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492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114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组织编写了《全省脑瘫儿童康复教师上岗培训教材》,填补了湖北空白。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62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61个;实施救助项目资助3581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94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293268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5.3%,显好率达到62.0%,社会参与率达到46.1%,肇事率0.1%;解除关锁138人;对17104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1个省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819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试点7-14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150名大龄孤独症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全省共有39个市辖区和59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4795个,配备777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53个县的68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2179人。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省辅具轮训100余人,开展各类辅具活动30多次,创建了“谈笑爱心超市”。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32573件,其中装配假肢1305例、矫形器843例,验配助视器6109件。

        二、教育

        进一步推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广泛开展扶残助学工作,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427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

        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3个,在校生320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2个,在校生145人,毕业生27人,其中2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351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其中本科137人,专科(高职)214人。

        三、就业

        为做好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实施“十百千万”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计划,出台了湖北省《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实施意见》。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

        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0537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739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725人,公益性岗位就业393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4411人,辅助性就业269人。城镇就业人数210231人;943933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744260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321个,其中残联兴办212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109个,有10367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步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629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66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042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48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有53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

        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品牌基地创建活动,评选出20个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贫品牌基地,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133611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51446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29744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863名农村残疾人,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03个,安置2671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9373户残疾人。

        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项目帮扶859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首次接受帮扶322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项目安置135名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贫困残疾人创办81个村级农村店。

        五、社会保障

        2015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1088793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67.0%,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81953名重度残疾人,其中166287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1.4%。有178851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448923人。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146033人,参加医疗保险156589人,城镇171326人和农村488809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1457名和40349名;266433名和25386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99037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231个,共为9757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69个;日间照料机构114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48个。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2974人。全年共有518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六、宣文体育

        设立残疾人讲堂,开展全省“十佳励志书屋”评选,启动“诵经典、铸国魂、阅读改变人生”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共筑小康梦”报告演出团走进贫困地区公益巡演,社会各界对残疾人、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得到全面的升华。

        开展残疾人文艺人才调查摸底工作,为筹建中国残疾人文联推荐人才。目前全省共统计在册残疾人文艺人才111名,其中美术家8名、摄影家23名、书法家15名、民间文艺家23名、作家22名、舞蹈和音乐人才20名。

        截至2015年底,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3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0个,播出公益广告41个。支持1市5县盲文图书室建设。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33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08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78次。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3次,1500人次参加;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25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1100人;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94次,18117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83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240人。启动二线队伍训练,确定了湖北师范学院、天门市残疾人象棋基地为湖北省残疾人体育二线队伍训练基地。

        七、维权

        截至2015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11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0个,办理案件226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95个,办理案件827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9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66件。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26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27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64次,37464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62个,2661人参加。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共出台了7个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84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98次,无障碍培训176人次;为1880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49043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1860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7643人次,其中集体访76批次、1265人次。

        八、组织建设

        2015年,通过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建设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各级残联班子建设、干部管理、机要文秘、行政后勤、办公信息化等5大类46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加大了制度执行力度和残联机关基础管理与规范化建设水平。5个地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47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252个,已建率达到99.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703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3159个,已建率达到87.1%,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8755名。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3277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088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7699人次。

        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36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9.6%。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086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160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604个。

        九、服务设施

        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82个,总建设规模166837平方米,总投资32676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4个,总建设规模23637平方米,总投资5220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3个,总建设规模35249平方米,总投资54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