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02.06.2015  03:10
 

2014年,是全省残联系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落实省残联“六代会”任务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国残联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各级残联主动作为,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共同努力,全省各项残疾人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了新突破。

    一、康复

  2014年,湖北省残疾人康复工作抢抓机遇,趁势而上,紧紧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以实施重点康复项目工程为抓手,全力争创国家辅具华中区域中心,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保障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强力推动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努力探索残疾预防工作模式,湖北省残疾人康复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康复机构219个,其中,残联系统康复机构87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总数达到7757人,其中业务人员6618人,管理人员1139人。

   在39个市辖区和59个县(市)开展了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4760个,配备7750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53个县的74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1968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9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25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1090人次。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20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 30337例;为1016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为5420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10015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600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8个。年度新收训聋儿829名,在训聋儿1023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1128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52人;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助听器抢救性康复项目,资助220名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资助210名聋儿免费配戴助听器;开展彩票公益金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为1368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各级康复机构共为592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技术服务。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54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53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228人次;全省共对2651名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651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333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56个,其中,省级康复机构1个,地市级、县级康复机构55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248人次;全省共对5481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1379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93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347389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65.5 %,显好率达到62.21%,社会参与率达到47.82%,肇事率0.11%;解除关锁222人;对17785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37个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820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省的服务网络,培育建设国家辅助器具华中区域中心,建设地市级服务机构9个,县级服务机构32个。深入开展辅助器具服务,组织实施系列辅助器具项目,全年共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32002件,其中装配假肢1597件、矫形器735件,验配助视器5651件。

   二、教育

2014年,湖北省残联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等七部委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联合教育厅编制了《湖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通过争取有利政策,不断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省5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24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8个,在校生420人;全为聋生。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9个,在校生262人,毕业生109人,其中79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省有369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三、就业

2014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10865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3558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2753人,公益性岗位就业439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3584人,辅助性就业531人。全省城镇就业人数220649人;873649人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668392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全省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277个,其中残联兴办205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72个,11820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4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137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219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822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51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23人和9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2014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104.6万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64.86%,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16.4万重度残疾人,其中15.3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3.04%。有19.2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人数稳定在29万左右,城镇17.7万和农村52.6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2万和4.0万;24.1万和2.5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8.3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219个,共为8699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58个;日间照料机构114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47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239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53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4890人。全年共有1313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其中接受国家级培训25人。

     五、扶贫开发

    2014年,12.9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4.9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现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3.0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3789名农村残疾人, 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102个,安置2797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1.0万残疾人户。

    完成513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38.6万元,582名残疾人受益。

    六、宣传文化

中央级媒体采用稿件28件,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3597件。组织推荐优秀新闻作品参加全国好新闻评选,共获得2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个、电视手语栏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2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6个、电视手语栏目5个,播出公益广告40个。

组织“牵手残疾人 走进图书馆”等公益文化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文化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残疾人文化赛事,组织各地参加“中国梦•我的梦”全国残疾人网络摄影大赛。极大地丰富了残疾人的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省地市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47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113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85次,全省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30个。

   七、体育

   全省累计培养了1240名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在全省累计共资助建设自强健身示范点22个。为荆州、孝感地区各配发了1套健身器材,并纳入示范点统一管理;组队参加全国残疾人田径、游泳、举重、乒乓球锦标赛,共获得了7金、6银、15铜的优异成绩。组织3名运动员参加仁川亚残运会,共获得5枚金牌、2枚银牌,每个人都有金牌进账。1名运动员参加乒乓球世锦赛,获得1金1铜。

举办第十四届运动会暨第九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运动会共设立田径、举重、羽毛球、游泳、象棋、乒乓球六大项,231个小项,历时5个月,分别在5月、8月、10月分三个阶段举行,全省18支代表队,541名运动员、945名工作人员参加。

    举办第四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  组织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17次,2500人次参加;建设省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25个;培训省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1003人;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次,参赛运动员达400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10个。组织地市级残疾人体育活动126次,17177人次参加;设立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80个;培训地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237人。

     八、维权

 全省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32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31次。全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69次,3.9万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62个,2659人参加。

截至2014年底,全省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9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60个,办理案件204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96个,办理案件1011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0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56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省共出台了7个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76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省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119次,无障碍培训268人次;为203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4.4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全省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2397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1.9万人次,其中集体访97批次、1145人次。

   九、组织建设

   截至2014年底,省级残联领导班子中配备了1名残疾人副理事长;6个市级残联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41个县级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已建乡镇(街道)残联1249个,已建率达到99.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796名;已建社区(村)残协23506个,已建率达到87.35%,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8714名。

  全省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已达4220人。各级残联共举办培训班1090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8万人次。

全省共建立省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34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9.2%。全省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314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316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77个,总建设规模13.79万平方米,总投资25886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2个,总建设规模2.32万平方米,总投资4545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30个,总建设规模3.34万平方米,总投资5140万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截至2014年底,全省1个省级单位、12个地市、43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比上年增加4个。全省各级残联共举办统计业务和信息工作培训班共361期,参加培训班接受培训人次共计123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