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4.2018  15:23

2018年,荆州市政府法制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指导

1、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以更加有力的责任担当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2、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检查。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一次全面督查,摸清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和落实。市本级和江陵、沙市、洪湖等县(市、区)在2018年底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

3、强化量化考核评价。根据《荆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结合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科学制定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核指标。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迎接考核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集中精力,强化措施,全力突破。市政府法制办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检查考核、量化打分,全面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4、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制度,并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5、选树典型示范带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发现典型、培育典型。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提高地方立法水平。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调研、起草工作,出台政府规章《荆州市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荆州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办法》。加大对起草部门的指导力度,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7、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优化文件审查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规范审查标准和流程。对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后,送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政府法制机构对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联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备案审查业务培训。

8、加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废止、适时修改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相符合、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与深化改革不相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清理,督促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已决定修改的文件。继续与《荆州日报》合作,开设《政策解读》专栏。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9、切实提升执法监督实效。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建立公示平台,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案件中的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建立动态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制度,强化源头管控。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组织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和申领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

11、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硬件”建设,配齐必要的办案设备和设施。加强行政复议“软件”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强化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导,规范各地各部门行政复议行为。加强上下沟通和联系,开展业务培训,培养和锻炼一批行政复议工作骨干。

12、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的应诉技巧和能力。严格落实《荆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健全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和程序。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四、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1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督促部门法制机构切实承担起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职责,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部门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策的制度。按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要求。

1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探索新形势下法律顾问管理服务的新方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更广泛、更积极的作用。

1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与荆州日报社合作,开设《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专栏。积极组织向《法制日报》《人民法治》《湖北日报》、省政府法制办网站等媒体投稿,提高宣传工作在法治政府考核中的权重。有计划、分层次举办法治讲座、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组织法制办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

16、加强仲裁工作指导。做好仲裁委换届工作,加强对仲裁委秘书处的管理和指导。引导荆州仲裁委秘书处继续服务荆州经济建设和发展,提升仲裁案件质量,加强仲裁队伍建设,增强荆州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五、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17、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规范机关系统内部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管理、请销假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政府法制队伍。

18、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招商引资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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