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大冶2018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09.05.2018  10:01

2018年,大冶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部门单位的主动性、创造性,结合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黄石市法制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大冶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为依托,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个中心,切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基础作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正确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宣传重点

(一)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法制宣传日等契机,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七五”普法,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二)集中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宣传修宪的重要意义和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使广大干部群众领会和掌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宪法观念,保障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各项规定在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继续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继续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强制法》。通过各种形式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优势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引导公民学法,守法,用法。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范围和力度。

1、各部门单位全年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2、各部门单位全年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法制信息不少于8篇,其中被省办采纳的信息不少于3篇。

(二)建立和完善法制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所有法制工作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

(三)建立和完善宣传工作制度,健全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各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全年宣传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四)市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法制宣传信息进行登记,建立信息统计台账,定期公布信息报送情况。

(五)弘扬主旋律,正确把握正面宣传为主与舆论监督的关系,认真遵守宣传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提高宣传效果。(大冶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