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沙市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06.03.2018  13:40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贯彻落实《纲要》。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动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认真落实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分解任务。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充分运用考核成果。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好“互联网+放管服”、行政审批标准化、“一次办”清单梳理、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权责清单5项工作,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间。

5.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巩固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密切对接“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互联网+工商登记注册”模式,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申报和网上登记。推动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登记注销。完善“一人办结”、“一岗通办”、“同城通办”等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6.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全面公开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多方对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机制。采取事前、事中和事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客观评价和综合评定,保障政府购买优质公共服务。

三、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7.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所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引入法律顾问、行业专家参与规范性文件编撰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

8.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贯彻《湖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规定,对本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案;对区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9.巩固规范性文件清理成果。按照《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沙政办发〔2017〕44号)文件要求,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对于需要修改、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督促原起草部门或者主要实施部门依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修改,并重新发文。

10.实行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库,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内容或有效期,及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继续适用、修改或者废止的决定。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1.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重大行政决策事先由决策机关所属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集体讨论决策。

12.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合理、可行、廉洁、可控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可量化的风险评估标准和评估指标;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未经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事项不得作出决策。

13.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完善集体讨论重大行政事项的决定范围、程序、效力的制度;严格遵循重大决策前应进行集体讨论的制度,未经集体讨论的事项不得作出决定。

14.严格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坚持重大决策记录档案制度,做到全程留痕,便于事后责任追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有效防止“乱决策”现象发生,降低决策失误率。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新进拟执法人员,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人员方能领证执法。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完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畅通公众监督渠道,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17.完善“两法衔接”机制。督促指导各部门有序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加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完善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促进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18.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完善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指导和检查,规范执法案卷制作管理程序,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注重案卷评查结果运用,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高。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19.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依法进行案件受理,积极做好案件调查,详细搜集案件相关证据,认真审理案件细节,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全面审查包括主体、权限、目的、性质、程序、证据、法律、适当等信息。注重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质证、听证相结合;案件审理与调解、协调相结合;法律审查与业务审查相结合。加强《行政复议法》学习,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20.提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理顺应诉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时限,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衔接,保证及时答辩;健全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制度、备案制度、败诉案件分析报告等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提高执法部门行政应诉整体工作水平。

七、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

2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做好区领导签批件以及其他交办件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

22.加强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健全完善政府法律事务相关工作制度,加大对部门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力度。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回复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相关工作。

八、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23.加强法治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无纸化学法活动,认真执行区委中心组学法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推动党校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及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4.强化法治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今日沙市”和“沙市综治”等微信公众号宣传报道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沙市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