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制工作要点

12.03.2018  15:32

一、加强法制宣传,创建法治单位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结合省局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持续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制质量文化建设,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重点开展法制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及法律“六进”等活动。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质监部门六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3﹒15、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载体以及宣传漫画、宣传手册等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开展企业家质监法律法规培训宣贯。组建质监法律法规宣讲团,对全市范围内的骨干企业的法人代表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宣讲。

2.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市质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制定相关制度,保障“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省局和市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在全市质监系统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推进全市质监系统“七五”普法工作。

二、完善法治建设,建设法治质监

3. 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意见》的要求,推动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促进监管方式的创新,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4.建立完善法律顾问。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市局法律顾问人员。保证法律顾问在立法、重大决策、依法行政、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热情接待全市质监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来访,认真做好法律质监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 推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双随机”抽查制度。积极采用“双随机”抽查等检查方式,增强监督管理的客观性、公正性。建立检查对象名录数据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通过有关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市质监局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等信息,提高履职透明度。

三、加强法制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6.组织开展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部分法制骨干,以自查、普查、抽取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比等方式,开展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邀请市局法律顾问对全市质监系统典型的行政执法案例进行点评,规范全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和防范行政风险。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7.加强案件审理。组织召开市局案审会,审理行政执法案件,把关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处理。依法及时受理行政相对人对下级质监局的行政复议申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作用,妥善解决行政争议。(荆州市政府法制办 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