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办荣获2015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07.07.2016  18:08

        2015年,省扶贫办严格贯彻落实与省委、省政府签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勇于担当,克难奋进,全力推进平安机关建设。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达到了“四无”目标,即:无违规、违法、违纪、无群体事件;在治安管理上达到了“六无”目标,即:无火灾、无盗窃、无泄密、无交通事故、无上访人员、无“法轮功”及“邪教”分子。荣获“省委、省政府2015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鄂办文〔2016〕44号)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