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5.01.2016  11:11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汉阳全面崛起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建设“品质汉阳  活力汉阳  人文汉阳  幸福汉阳”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基本做法和成效

  (一)以强化领导责任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突出领导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我区成立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其中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设立改革专项小组,从顶层设计层面深化改革,推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市场规划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决策执行评估机制等各项工作。区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

  严格绩效考评。区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绩效问责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绩效作为衡量各行政单位工作实效重要内容,纳入了全区行政单位绩效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印发《2015年度汉阳区依法行政工作绩效目标考评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有效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的落实。

  注重长远规划。编制《汉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对推进法治汉阳建设作出总体规划。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开放为主线,强力推进依法治区,不断激活各类发展动因,促进城区创新、开放发展。强化政府法制效能建设,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程序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长效管理机制,完成行政机构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机构改革。根据省市部署,我区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围绕改革涉及的部门整合、职责调整以及实际运行中部门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在机构改革中,把转变职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规范机构设置,推进政府机构和职责整合,最大限度整合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较好地解决了职责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经过职能整合、组建调整及撤并划转,机构改革后,区政府设置26个工作部门。同时,统筹协调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去年,区政府开展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理审核工作,共清理规范区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15类一级目录2430项和二级目录1725项。今年,市政府下放各区各项行政执法部门权力1565项,我区认真落实“接、转、放”要求,扎实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的总要求,进一步精简优化权力清单,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审核确认、清理权力事项,大力推动简政放权。经过全面清理,我区3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新增行政执法权力为279项。

  三、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今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区制定《汉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制度规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作出严格规定。根据文件要求,重大决策事项应当组织开展听证活动,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重大决策事项涉及的专业性问题,须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评估;建立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审议及出台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得作出决策。今年,区政府共召开22次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汉阳区钢丝绳厂扩大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等重大行政决策95项,区政府下达征收令的征收项目全部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为100%

  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认真落实《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2015年,区政府以“阳政”文号发文16件,区政府办以“阳政办”文号发文46件,全部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全年,区政府有1件“”字序列发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四、以规范行政执法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召开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议,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国华教授就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做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区政府、各街道、管委会和区政府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汉阳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进“三个汉阳”建设、加速实现全面崛起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各部门、街道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无纸化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将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综治考评内容,参训人员约3000人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执法监督专项活动。开展行政执法单位执法监督活动,落实全市行政执法案卷检查的工作要求,开展汉阳区2015年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抽查23家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卷121份,按照武汉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分标准,各单位案卷平均分92分,行政执法的说理式文书迅速推广,执法水平也较以往有了很大幅度的提升。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开展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区31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管委会)共1394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开展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对行政机关执法机构调整后的执法人员,严格审查执法证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集中办理行政执法证件。

  注重司法部门衔接工作。5月,区政府联合区法院召开2014年度汉阳区行政审判白皮书发布会,全区各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均参会研讨,有效促进了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顺畅,我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到位,提升了区直各行政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注重以外部监督提升执法水平。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治庸问责”,落实“八项规定”,已问责处理67人,干部能力、素质、作风明显提升。

  注重以行政复议促进矛盾化解。全年行政复议案件共收案11件,受理11件,已办结6件。办案中注重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效能,把办案过程当成化解矛盾,平息纷争的平台,注重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办结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

  注重以信访复核实现息访息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汉阳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引入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环节,引导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平衡群众需求与政府工作推进之前的矛盾,全年信访复核案件均得到依法处理。

  2015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发展速度和程序规范的问题。近年来,汉阳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三旧改造迎来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仅2015年就全面完成1条环线、3条地铁、4座桥梁、4条主干道建设项目征地征收任务,全区的立体交通网、排水管网逐渐成型,三旧改造完成征收拆迁199.4万平方米,但随之而来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成倍攀升,也暴露出诸多征收拆迁上程序不规范问题,这与办事人员的法治观念淡薄、行政机关的监管缺位等不无关系。因此,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模式还需进一步改革,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我区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十一届五次党代会的部署,以全面崛起为目标,以法治汉阳建设为指导,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创新,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实现上述目标,2016年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汉阳全面崛起为目标,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节点,细化明确我区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任务;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部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全区重大决策的范围、程序以及各部门、街道的决策程序规则,建立决策失误问责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强化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合同法律顾问审查制度,推进部门、街道的法律顾问工作。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推进公正严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执法检查的创新成果,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考评体系;研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制度,试点对全区重大行政强制执法前置指导;创新执法队伍管理手段,制定执法证评分管理规定。

  (四)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打造和谐区域环境

  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纠错力度,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改善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实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听证,增加执法透明度;实施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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