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水利局 201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5.07.2017  01:13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水利工作大局,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现将2017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稳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召开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了本年度详细的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对我局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部署;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下发了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工作落实到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确保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议,贯彻落实局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部署要求,有力推进了我市水利改革跨越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明确执法职责。 全面梳理涉水法律依据,科学界定各类执法主体,梳理权力事项。年初,我们对市水行政职权进行了清理,对职权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承办科室等进行再次明确,并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目前保留了行政职权87项,做到“家底摸清、公开彻底、阳光透明”。  

二是积极履职尽责 。首先是加强重点河段监督检查。组织力量对巴水河、举水河等重点河段采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采砂许可行为,做好现场监管工作,加大了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去年非采入刑司法解释出台后,蕲春县首例非法盗采黄砂案“青石马河案”于6月20正式移交公安机关。其交是做好河道清障工作。认真落实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对采砂船只(机具)全面清理登记,加强督查力度。针于山区县市没有设立海事机构,汛期采砂船只锚固困难情况,3月23日,我局邀请市海事局专家,并通知麻城、红安等没有设立海事机构的县市到罗田现场进行调研。对需要锚固的船只现场逐一进行了查看,对每条船只制定切实可行的锚固方案,并由砂管部门和海事专家验收确认,彻底消除脱锚隐患。目前,全市共撤离河道内采砂船只127艘,锚固采砂船只68艘。按照6月22日市局召开的汛期河道禁采及清障工作精神,除极少数大型采砂船只撤离河道确有困难外,对其他采砂船只必须在十天内一律撤离河道。最后是大力推进河道管理责任落实。代市政府起草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汛期河道和水库禁止采砂的通告》、《黄冈市黄砂生产经营管理秩序整治方案》,并向全市各地印发。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了《责任告知信》,市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17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书》。同时,及时将市县两级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现场监管责任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公示。

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在我局月未集中督办会上,政策法规科始终坚持把行政审批工作作为重点内容专题汇报,使局党组及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全面、准确了解全局行政审批工作办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稳步推进水行政审批改革。目前已我局已完成水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现保留行政许可事项7项、行政处罚39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类15项,共87项,并通过市政府网络平台公示。到目前为止,今年共受理审批水行政许可项目16项,其中3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6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7项河道采砂许可。

四是 积极参与市际边界河段协作执法 。5月10至18日,我局派员参加由武汉市水务执法总队牵头组织,沿江各市、区(县)水务、海事、公安部门参加的长江干流湖北段市际边界河段采砂管理协作“惊雷1号”行动,有效的维护了我省河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

五是大力加强综合执法基地建设。 通过前期积极协调努力,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场地吹填平整,600米护岸,翻堤路、四周围栏和门楼,2艘执法艇、趸船已投入使用,累计完成投资约2500万元。其它后续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法治机关,促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普及水法规知识、增强水忧患意识、营造水法制良好环境,对促进依法管水、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以今年的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开展水法宣传,争取社会舆论,增强公众的水法规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宣传主渠道作用,采取开辟专栏、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画、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水法规意识被全社会广泛接纳。上半年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咨询群众300余人。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2017年是“七五”普法关键年。为切实做好全市水利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市法治黄冈领导小组及市普法办的通知,制定《黄冈市水利系统法治建设暨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2017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了黄冈市水利局“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全面完成“七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和今年的法治工作加强了领导和理清了工作思路。

二、存在的问题

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我局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推动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水利综合执法能力较弱。 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熟练运用法律的能力需要加强;执法装备和经费不足。

(二)法制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社会群众对水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自觉遵守水法规的意识不强,对水政执法工作不配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责,严厉查处各种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继续加大对水资源、河道、湖库水工程管理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二 )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从学习、执法、廉洁三个方面建立起各项配套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努力建设一支组织健全、素质优良、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执法队伍。

(三) 进一步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不断强化《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注重其广泛性、群众性和深入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和新办法,综合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时效性、参与性和针对性上探索新路子,把宣传的重点放在水事纠纷较多的地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地向社会宣传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开展节约用水的紧迫性,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黄冈市政府法制办供稿)